关于印发《泉山街道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
现将《泉山街道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泉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泉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21日
泉山街道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家风好的社会氛围,经研究,街道党工委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根本目标,大力培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弘扬正气、传统美德为主题,以提高街道居民文明素质和社区文明程度为目标,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评选范围
凡在泉山街道辖区的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只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荣辱观,在街道有一定的表率作用,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要作用,均可参加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和条件
评选原则:评选表彰活动坚持宁缺毋滥、好中选优,公开评选、群众公认,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的原则,真正把弘扬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的先进典型、模范家庭评选出来。
(一)基本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究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秩序,敢于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3、家庭成员爱党、爱国、爱科学、爱劳动、爱护国家财产,文明举止得体。
4、家庭环境和谐美满,家庭成员宽容谦让,诚实守信,平等相待,夫妻相互忠实,自觉赡养老人,关爱子女,无家庭暴力和虐待老人、妇女、儿童行为。
5、家庭成员没有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的;没有违法违纪等行为。
(二)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的各项标准:
1、党建家庭
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上忠诚坚定,具有较强的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名主要成员是中共正式党员,并且组织关系在街道;
②积极参与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走在群众前列,能够起示范表率作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处处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乐于扶贫帮困,关心公益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③党员因违纪违法受到组织处理的、年内受到通报批评或造成重大损失、受到举报投诉未经调查核实的均不得参加本次评选。
2、敬业家庭
①热爱本职工作,正确看待工作回报,工作主动,能够做到尽心、尽力、尽责。
②不断拓宽和增强专业能力,挑战工作目标,始终保持优秀业绩,做出突出贡献。
③依靠勤劳脱贫致富,积极主动带动身边人共同致富。
3、公益家庭
①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富有爱心和同情心,尊重、体谅他人,邻里间互相帮助,关系融洽。
②热心公益事业,常年坚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参与社区管理,群众认可度高。
③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主动维护房前房后、公共区域的卫生。
4、孝老家庭
①尊重老人,孝敬父母,关爱子女,注重家庭成员感情交流和生活上的相互照顾,工作上互相支持鼓励,生活上互相关心照顾。
②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婚丧喜庆从俭,不讲排场,合理消费。家庭理财遵循民主、道德和有计划的原则,量入为出,合理开支。
5、风尚家庭
①重视家庭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做“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的宣传者、践行者、推动者。
②家庭成员以文明节俭为荣、大操大办为耻,以艰苦朴素为荣、奢侈浪费为耻,能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崇尚勤俭节约,追求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无封建迷信活动。
6、平安家庭
①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拒绝邪教,远离毒品,生活方式健康文明;家庭成员不参加“法轮功”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无吸毒、贩毒、制毒行为,不组织、参与赌博,不参与传销。
②不无理取闹,不打架斗殴,不煽动串联,不越级上访、违法上访;家庭成员中无违法犯罪行为。
③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平安创建,熟知防火、防盗、防抢等各类防范知识,防范意识和能力较强,不发生火灾、爆炸、偷盗等安全事故。
四、评选方法及步骤
评选户数:原则上每个社区2-3户,根据实际推荐情况而定。
时 间:2024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
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的评选,采取个人申报、社区审核等办法进行。采取群众自荐申报,社区居民代表推荐方式进行,由社区进行初审,社区评审委员会由社区“两委”成员组成。
社区居民自荐:由本人按照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的评选标准,自己向所在社区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自荐申请表。
社区居民代表推荐:由所在社区的居民代表对符合条件的,向社区评审委员会提交推荐名单。
社区评审委员会根据推荐和自荐情况,对社区内符合条件的进行初审并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期无异议报请街道组委会审定,确定事迹突出的文明家庭、最美家庭。
表彰奖励。评选表彰活动以街道为单位组织隆重的表彰颁奖活动,并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报告会等形式,对文明家庭的典型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五、评选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社区要充分认识这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宣传栏、发放评选材料、召开会议等手段,大力宣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及评选标准,要抓住评选契机,深入宣传、广泛发动,扩大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把评选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典型的过程,激励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
(二)精心组织,积极推荐。各社区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工作,要切实遵循评选原则,精心组织安排,通过层层选拔,认真筛选,做到好中选优,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推荐上来。同时要对被推荐人进行考察,听取各方面意见,保证被推荐人事迹的真实性及公认度。
(三)认真填表,按时上报。评选文明家庭、最美家庭须填报推荐表一份,用A4纸打印;并且上报300字的事迹材料1份,表格电子版报吴俊。所有材料均于2月底前报送,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弃权。
六、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泉山街道办事处
解读咨询部门:街道党政办
咨询电话:6418615
解读人:盛 萌
泉山街道“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
组 长:陈 丽
成 员:廖延华 陈晓娟 吴 俊 曹晓蔚 司桂敏
周 迪 徐丰枝
附件1:泉山街道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推荐表
附件1:
泉山街道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推荐表
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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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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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评审委员会意见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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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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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党工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