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街道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

发布时间:2019-08-08 00:00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泉山街道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交流沟通,倾听民声、畅通民意、集中民智,为全市“三农”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树立单位良好社会形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网络上有关的舆情管理。舆情信息来源于政民连线、论坛、官方微博微信等。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网络新闻发言人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刘本春同志担任。街道办公室负责收集与有关的网络舆情,及时分发至相关部门处理,积极回应网民关注的热点话题,主动引导网络舆论,及时疏导网民情绪。属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农委网络舆情的引导和处置工作。     

三、网络舆情采集处理 

网络新闻发言人接收到网络舆情消息后,通知涉及业务部门负责人,由涉及部门负责组织对舆情内容进行核实并提出舆情处理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网络新闻发言人在互联网上予以回复。  

四、监督与考核  

本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按照目标考核办法和目标责任书以及相关考核规定实施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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