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及办理流程】泉山街道办事处行政审批类事项办事指南及办理流程
事项名称: | 一孩生育证办理 | |||||||
受理单位: | 泉山街道办事处卫计办 | |||||||
办理部门: | 泉山街道办事处卫计办 | |||||||
办理地点: | 泉山街道办事处卫计办 | |||||||
行使依据: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初次生育的夫妻,在孕期内应当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办理妊娠登记,免费领取生殖保健服务证,并于生育后45日内办理生育登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将妊娠登记和生育登记情况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受理条件: | 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初婚初育证明 | |||||||
承诺时限: | 15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收费依据: | 无 | |||||||
联系电话: | 0554-6417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