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泉山街道关于做好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5 00:00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社区党支部、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各部门:

《泉山街道关于做好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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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山街道关于做好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社区党支部、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各部门:

为认真做好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两委”换届工作,根据党章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  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淮办发〔2018〕33号)和《中共田家庵区委办公室、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委组织部  区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区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田办发〔2018〕18号)精神,现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大力选拔优秀人才进入社区“两委”班子,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基层政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幸福美丽田家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总体要求。根据区委组织部要求社区支部和居委“两委”换届工作同步推进,先进行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换届,再进行社区民委员会换届,按照区委组织部相关文件要求从2018年5月开始进行摸底,到9月底前基本完成。

——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换届工作圆满顺利。

——依法依规操作。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党员群众意愿,充分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强化班子建设。通过换届促使班子成员素质能力明显提高,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功能明显提升。

——加强基层治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完善各类配套组织建设,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规章制度,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从严正风肃纪。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确保换届选举健康有序、风清气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

(一)规范职数设置。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村和社区规模大小、人口数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依法合理确定社区“两委”班子职数。党总支设委员5至7人,党支部设委员3至5人,居委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至9人。专职成员按实行总量控制,统筹使用。具体人数由街道确定,并上报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批准。

(二)明确标准条件。突出政治标准,严格资格条件,对选什么样的人、不选什么样的人要旗帜鲜明,制定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条件“负面清单”,对不能、不宜作为候选人的情形作出明确界定,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办事公道正派、热心服务群众、廉洁奉公守法的人,选进社区“两委”班子,首先是选优配强村和社区党组织书记。

按照省、市、区委组织部文件要求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坚决不能作为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2)被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被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缓刑期满)已满5年的,近2年受到两次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存在涉黑涉恶15种重点情形之一的。(3)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开除政务处分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因问责)组织处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或处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4)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参加邪教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的,以威胁、暴力、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5)在民生、扶贫、“三资”管理等领域,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6)道德素质不高、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7)长期不履职的,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宜作为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党纪处分或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受到调离岗位、降职等组织处理的;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个人存在严重违法用地、损害生态环境等行为尚未整改的;在重点工程和中心工作中不支持、不配合,或因主观因素导致工作推进不力的;超计划生育未接受处理的;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

(三)优化班子结构。社区“两委”成员应以35~50周岁为主体,一般要有1名35周岁左右成员。新进班子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继续留任的,男性一般不超过57周岁,村和村改居社区女性一般不超过52周岁,城市社区女性一般不超过47周岁,注重选拔优秀男同志进入社区“两委”班子。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原则上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推动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切实提高“一肩挑”的比例;提倡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社区“两委”成员依法兼任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和配套组织负责人;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比例不得低于50%,“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应比上一届有明显提高。社区党组织设纪检委员会或纪检委员。

同一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之间不应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前后任社区“两委”正职有上述关系的,必须经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初审后,报区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

(四)拓宽选人视野。适应城市基层改革发展的需要,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任社区“两委”干部积极参选的基础上,打破身份、地域、职业界限,注重从本地致富带富能手、外出经商务工人员、返城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社会工作者等群体中发现优秀人才。鼓励符合条件的社区后备干部、各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民政专干、扶贫专干等积极参选。如本社区党组织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要通过从在外优秀人才中回引、从邻近社区优秀干部中选配、从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等办法选举产生。

(五)严格审核把关。建立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区和街道联审制度。社区党组织、社区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后,街道“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街道纪工委、民政、综治、派出所、司法所、信访、环保所、卫生计生、安监办等部门联合审查。

三、依法依规组织换届选举

(一)成立工作机构(6月13日)。街道成立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街道办事处主任、纪工委书记、副主任、司法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并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各社区要依法推选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保证换届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二)制定工作方案(6月13日—6月15日)。街道制定社区“两委”换届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换届选举的实施阶段、重点任务、时间进度、责任主体及具体要求。街道和社区进一步明确时间表、任务书和责任人,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教育培训(6月16日—9月15日)。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街道和社区分级举办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专题培训班,重点培训换届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章程条例以及换届选举的工作步骤、操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提高换届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要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活动日)”等,在党员中开展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义务权利教育,在群众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换届选举目的、意义教育,引导党员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换届选举。

(四)按章组织村和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6月15日—7月10日)。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要严格执行操作程序,按照部署启动、党员和群众推荐、街道党工委推荐、组织考察和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党员大会选举五个主要步骤进行。要广泛发动党员群众,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教育党员认真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确保换届工作要件不少、步骤不漏、程序不错。

(五)依法组织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7月10 日—9月18日)。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照推选产生社区选举委员会、确定选举方式、制定选举办法、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推选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做好候选人资格条件把关工作、组织好投票选举工作七个主要步骤进行。要严格把握关键环节,做到法定环节一个不少,规定程序一项不漏。

(六)健全居务监督委员会(9月30日前)。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社区“两委”换届,进一步健全居务监督委员会,明确人员组成、职责权限、监督内容、工作方式等,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考核,保障居务监督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居务公开公平公正。

(七)做好社区“两委”换届后续工作(9月30日前)。街道指导社区“两委”新老班子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健全共青团、妇联等配套组织,并明确一名居委会成员担任民政专干。完善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档案。社区干部当选后,逐一签订责任承诺书。关心关爱离岗离职干部,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新当选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区委组织部备案。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及时开展新一届社区干部、居民代表的培训工作。健全完善社区组织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居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居务联席会议和党务、居务、财务公开等制度。

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一)大力加强换届纪律教育。选举前,街道和各社区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广泛开展社区“两委”换届普法教育和纪律教育,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换届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使换届纪律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引导候选人严格遵守换届工作纪律,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与竞职。全面推行街道党工委与候选人谈话制度,签订纪律承诺书,做到凡参与换届工作的人员对纪律知晓率100%、街道党工委与候选人谈心谈话100%、候选人签订纪律承诺书100%。

(二)严厉打击违纪违法行为。街道和各社区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化解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从严查处企图扰乱选举秩序的“村霸”和宗族、宗教、宗派恶势力,坚决打击以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犯罪分子,公开曝光查处打击的案例,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要摸清有意参选或干扰选举的涉黑涉恶人员、劣迹人员,逐一开展重点警示谈话,逐人落实动态管控措施,营造安定有序的换届环境。

(三)加强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各社区要建立健全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重大事件、重要信息报送制度,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稳妥处置。选情复杂、竞争激烈的地方。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特别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街道及社区换届工作机构分别公布举报电话及其他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对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办理,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问题属实的,坚决予以查处;对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影响。积极发挥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自身诉求。

五、加强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街道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要实行分片联系包保。街道党工委要把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街道党工委书记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集中精力具体抓,街道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全程指导。建立健全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责任追究制,对领导不力、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负面网络舆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二)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党工委统一领导,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协同机制。组织部门负责指导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人大工委负责法规解释和法律监督;纪工委和综治、派出所、信访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狠抓选风选纪,查处贿选行为,打击黑恶势力,维护选举秩序和社会稳定;宣传部门负责社区“两委”换届政策宣传和网络舆情监测引导;司法所负责做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财务部门要落实经费保障;共青团、妇联要加强对优秀青年和妇女进入社区“两委”班子工作的指导。

(三)加强一线指导。街道要建立换届工作联系指导和督查制度,切实加强对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指导。街道领导班子要分别联系1个社区,每月至少开展1次督查指导。街道选派精干力量驻点指导,确保每个社区督查指导人员不少于3人。对选情复杂的社区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直接包保,专门组成工作组,蹲点抓好换届工作,确保换届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四)搞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城乡基层各种文化平台的积极作用,大力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别要把为什么换届、应该选什么样的人、不该选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竞争行为是合法的、什么样的竞争行为是非法的等问题,明确具体地告知党员群众。严格新闻宣传纪律,规范换届信息发布。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对有关社区“两委”换届的不实报道,及时核查引导,严防炒作,妥善做好突发舆情应对处置,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本届“两委”换届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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