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街道养老服务机构新冠病毒感染应急预案
龙街办〔2023〕1号 签发人:陈设
龙泉街道养老服务机构新冠病毒感染 应急预案
各社区、街道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法依规、科学有效、规范有序地开展全街道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应急处置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一)养老机构情况(2家)
华仁老年公寓(入住人员38人,工作人员20人,共58人)。
安馨护理院(入住人员70人,工人人员14人,共84人)。
(二)医疗机构情况
乡镇街道级卫生机构1家,龙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7家,分别是南岭社区卫生服务站、龙泉广场卫生服务站、龙眼社区卫生服务站、老龙眼卫生服务站、四季城卫生服务站、基地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松石居卫生服务站。
二、应急处置阶段
(一)未感染阶段
1、实行封闭式管理,入住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进出,换班工作人员再次入院前核酸检测阴性,入院时抗原检测阴性、体温正常、无咳嗽等症状方可入院,并通过短信微信向入住老人家人发出管控通知,谢绝探视。
2、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保证充足睡眠,加强营养、膳食均衡,提高免疫力。
3、每天进行全院消毒工作,不留死角,重点消毒门把手、扶手、护栏、垃圾桶等。
4、停止集聚活动,老人就餐一人一桌或在居室内就餐,工作人员做好送餐服务和老人的心理疏导。
5、储备一定量的医用口罩、手套、消毒液、抗原等防疫物资和必要的生活物品,在入院门口设置消杀点,入院物资物品全部进行消杀并放置30分钟后方可领取发放。
6、对入住人员和工作人员每周两次核酸检测。
7、院内设置隔离区,入住人员和工作人员每日早晚两次测量体温,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立即安排到隔离区居住,原居住房间和活动场所进行消杀,并对其进行抗原检测,上报区民政部门和卫健部门,安排进行核酸检测和就医,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得与院内其他人员接触。
(二)少量感染阶段(5人以下)
除做好未感染阶段相关处置外,需做以下处置:
1、入住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抗原和核酸检测阳性的,无症状和轻症感染者在隔离区单独居住,并由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派医疗人员到院或线上指导治疗,医疗人员评估病情需要默认的,按医疗人员安排送相关医院治疗。
2、立即上报区民政部门,区民政部门上报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民政部门,上报信息包括人员姓名、发现时间、状况及采取措施。
3、工作人员做好隔离人员的生活保障,配合医务人员做好治疗工作,前往隔离区前要做好防护工作。
4、其他入住人员和工作人员非必要不离开居住房屋,确需外出活动或工作的,需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回房屋前进行衣帽消杀、洗手等措施。
(三)大量感染阶段(6人及以上)
除做好少量感染阶段相关处置外,需做以下处置:
1、根据院内房屋结构间距、风向、感染人数等情况,将院内分为普通区、阳性隔离区,分区域进行管理服务,阳性隔离区人员不得进行普通区,未感染人员进入阳性隔离区前必须做好自我防护,避免交叉感染。
2、院内食堂停止使用,由所在社区养老助餐点安排送餐,单人单份。
3、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积极支持做好在院感染人员治疗工作。
4、所在社区组建应急支援队伍,保障养老服务机构人员的生活。
三、医疗救治
(一)实行点对点救治
卫健部门协调安排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对养老服务机构开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保障养老服务机构感染人员及时得到救治。为保障大面积感染时能及时顺畅开展医疗,实行点对点帮扶医疗救治,并安排支援医疗机构在发生大量感染时保证医疗救治工作及时到位,具体参看附件。
(二)实行分级诊疗
按照分级诊疗要求,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感染者在隔离区单独居住,并由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派医疗人员到院或线上指导治疗,医疗人员评估病情需要转诊的,在卫健部门指导下,安排送至有相应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救治。
2023年1月3日
附件:
养老机构名称 |
养老机构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点对点救治医疗机构名称 |
点对点救治医疗机构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街道包保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
区民政局包保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
支援医疗机构 |
华仁老年公寓 |
孙青 (15655448006) |
龙泉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
孙青 (15655448006) |
虞艳 (15705549900) |
庞士春 (17755479020) |
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 |
安馨护理院 |
刘淮民 (18155416111) |
龙泉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
张成成 (18154167861) |
虞艳 (15705549900) |
庞士春 (17755479020) |
东方医院集团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