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3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为做好龙泉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3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区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内部管理制度,科学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促进改进工作作风,增强队伍素质,提高机关效能,激励街道干部认真履职、奋发向上,为淮南高质量发展再添新功。
二、考核时间
2024年3月1日-3月底。
三、考核对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街道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皖人社发﹝2024﹞1号)要求,以聘用(任)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
(一)德。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情况;做到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情况;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胸怀祖国、服务人民,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
(二)能。全面考核适应新时代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重点了解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和学习调研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等情况。
(三)勤。全面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了解爱岗敬业、勤勉尽责、担当作为、锐意进取、勇于创造、甘于奉献等情况。
(四)绩。全面考核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依规履行岗位职责、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为群众职工办实事等情况,重点了解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五)廉。全面考核廉洁从业情况,重点了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行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等情况。
五、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茂兵 龙泉街道党工委书记
樊传国 龙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葛德奎 龙泉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吴宏成 龙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虞 艳 龙泉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王 杰 龙泉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
任、武装部部长
从光玉 龙泉街道党工委委员、司法所所长
马善飞 龙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石彩虹 龙泉街道社保办负责人、纪工委委员
方 庆 龙泉街道纪工委专职委员
顾 敏 龙泉街道社保所
六、考核程序
年度考核主要通过总结述职、民主测评和评议、综合研判、评定等次等方式进行,按以下步骤实施。
(一)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考核对象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由街道分管领导审阅后,在一定范围内述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应当体现本年度特点,突出重点考核内容,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一般不超过2000字。根据有关规定,考核对象个人述职述廉报告要体现落实意识形态、保密工作责任制内容并独立成段。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应提前发给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二)开展民主测评和评议
召开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会,所有考核人员均不在会上进行个人述职。参加测评人员范围为龙泉街道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的人员填写相关表格(附件),表格由考核组负责回收统计。
(三)评定个人考核等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评价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街道领导班子根据考核人员的测评情况和平时工作表现,集体研究后确定年度考核初定等次。严格坚持标准,按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5%确定优秀等次人选。
(四)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和公示。年度考核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选需征求街道纪工委意见,经其审核无异议后,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考核结果反馈。在街道办事处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街道主要领导签署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等次,组织完善考核材料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实,确实不符合等次条件的,应重新确定考核等次。
七、有关要求
(一)年度考核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统筹安排,确保年度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要树立正确的考核导向,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公道正派、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认真负责地参与年度考核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考核工作氛围。
(三)考核评价结果应当以适当方式向考核对象反馈,并作为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