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安徽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确认条件政策性解释的通知(皖人口发〔2008〕21号) 2、标准:按照独生子女伤残每人744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9600元/人/年;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对象中,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发放340元/月的护理补贴,年龄每增加10岁每月增加100元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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