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泉街道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时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9 10:11信息来源:田家庵区龙泉街道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龙泉街道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时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的通知

安徽淮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龙泉街道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龙泉北村施工过程中,经监理、全过程咨询单位现场核实,分别于6月25日,6月29日,7月10日,7月19日、9月3日挖断供水管5次、7月16日挖断燃气管1次,对居民生活造成巨大困扰,引起居民多次投诉。根据监理单位出具的监理通知单要求,你单位违反施工合同第16.2.2条承包人违约责任第(5)条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违约责任中的约定被周围居民投诉的,承包人必须在当天内整改并罚款1万元/次。根据施工合同16.2.2条第(7)条其他违约责任中约定违约金或违约赔偿承包人应直接支付,如拒不支付,发包人可以从工程进度款、结算款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现决定对你公司处以每次罚款1万元,共计罚款6万元的处罚。

请你单位在后续工作中加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龙泉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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