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淮南市田家庵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转发】淮南市田家庵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八月
目录
《淮南市田家庵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于2008年开始修编,2012年3月经安徽省政府批准实施。现行规划自实施以来,在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基础设施和城镇发展,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山南新区蓬勃兴起,淮南安成经济开发区、淮南现代产业园“扩容升级”,建设用地需求量进一步加大,对耕地保护的压力也逐步增大。田家庵区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和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为保障“十三五”时期老城区、安成经济开发区、山南新区以及重点建设项目等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125号)等文件精神,田家庵区开展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调整完善重点是调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优化城乡用地布局,合理安排落实“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保障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
田家庵区位于淮河中游,安徽省中部偏北,地处东经116°21′21″~117°11′59″,北纬32°32′45″~33°00′24″,是淮南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属丘陵与平原的过渡地带;北隔淮河与潘集区相望,东与大通区接壤,西与谢家集区为邻,南与合肥市长丰县相连。
田家庵区境内有山丘、岗地、湾地三类地形,分为丘陵、河谷平原两大单元。田家庵区丘陵属于江淮丘陵的一部分,东至西隆起不连续的低山丘陵,环山为一斜坡地带,宽约500米~1500米,坡度10°左右,海拔40米~75米;斜坡地带以下交错衔接洪冲积二级阶地,宽500米~2500米,海拔30米~40米,坡度2°左右;舜耕山以北二级阶地以下是淮河冲积一级阶地,宽2500米~3000米,海拔25米以下,坡度平缓;一级阶地以下是淮河高位漫滩,宽2000米~3000米,海拔17米~20米,漫滩以下是淮河滨河浅滩。
全区辖5个乡(镇):舜耕镇、安成镇、曹庵镇、史院乡、三和镇。全区土地总面积249.99平方公里。
田家庵区位于淮南市的腹地,是淮南的中心城区,对淮南的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深入实施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合淮一体化、创新推动和可持续发展六大战略,大力优化经济结构,加快转变增长方式,努力加强自主创新,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着力推进“东进南聚、西扩北优”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保持了经济和社会可持速健康发展的强劲势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加速推进,城镇化率达到97.16%。城市功能日臻完善。文明创建深入推进,荣膺首届“全省文明城区”和第二届“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区”。
2014年,田家庵区常住人口 62.05 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97.16%,全区人口出生率 13.40‰,死亡率 2.60‰,自然增长率 10.80‰。年末户籍人口 56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50.6 万人;乡村人口 5.4 万人。
2014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9.60亿元,完成财政总收入12.7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8.50亿元;累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33.0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7.00亿元。
1. 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末,田家庵区土地总面积24999.03公顷。全区农用地总面积15327.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31%;建设用地总面积8967.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87%;其他土地总面积704.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2%。
农用地:2014年,全区耕地面积为11406.45公顷,园地面积为231.40公顷,林地面积为1296.62公顷,牧草地面积为3.13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389.83公顷。
建设用地:2014年,全区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7763.24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5893.88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869.3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909.06公顷,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218.85公顷,其他建设用地76.35公顷。
其他土地:2014年,全区水域面积为687.56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6.54公顷。
2. 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可开发的后备耕地资源较为贫乏。
2014年末,全区已利用土地面积24294.93公顷,土地利用率达97.18%,全区其他土地704.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2%,从其他土地构成来看,主要以河流水面为主,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开发难度较大。
(2)建设用地供需矛盾较大。
田家庵区作为淮南市中心城区所在地,随着煤、电、化产业的发展、合肥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山南新区以及商杭高铁等基础设施建设,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刚性需求将不断增长,土地资源供需形势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3)土地利用的生态压力逐渐增大。
随着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发展、工业生产等对土地生态的影响十分显著;同时,工业三废,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正在逐年加剧,土地利用的生态环境亟待改善。
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0218.35公顷,2014年全区耕地面积为11406.45公顷,比耕地保护目标多1188.10公顷,实现了耕地保护目标。
规划实施期间,全区新增耕地149.76公顷,新增的耕地位于史院乡,新增耕地类型主要为宜耕后备资源开发和土地整理;耕地减少1626.49公顷(其中建设占用1471.73公顷,农业结构调整154.76公顷)减少的耕地位于全区5个乡镇,主要是为建设占用和农业结构调整。全区耕地净减少1476.73公顷。
优先保留原有基本农田中的高等级耕地,集中连片耕地;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优先保护类和安全利用类耕地优先调入;将受重度污染的严格控制类耕地及其他质量低下耕地按照质量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调出,提升耕地质量,保证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6085.08公顷,2014年,全区实际划定基本农田6065.88公顷,比规划目标少划定19.20公顷,未完成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基本农田保护有待加强。
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141.24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8552.14公顷、6811.13公顷、1589.10公顷以内
2014年,全区现状建设用地总规模为8967.50公顷,规划规模剩余1273.74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7763.24公顷,规划规模剩余788.9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5893.88公顷,规划规模剩余917.25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1204.26公顷,规划规模剩余384.84公顷。
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和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均未突破现行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到2020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3874.76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耕地规模分别为3377.67公顷、2651.48公顷
规划实施期间全区累计使用新增建设用地1989.12公顷,规划增量剩余1885.64公顷,指标实现程度为51.34%;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使用1930.79公顷,规划增量剩余1446.88公顷,指标实现程度为57.16%;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使用1471.73公顷,规划增量剩余1179.75公顷,指标实现程度为55.51%。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耕地规模均未突破规划目标。
规划到2020年,全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为340.69公顷。
规划实施期间全区共实施土地整治项目6个,项目累计整治规模199.81公顷,新增耕地149.76公顷,指标实现程度为43.96%。
现行规划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目标为97.88平方米,到2014年,全区城镇人口48.20万人,城镇工矿用地规模5893.88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22.28平方米。
规划到2020年,田家庵区园地、林地面积分别达到97.08公顷、1121.12公顷。
2014年底,全区园、林地面积分别为231.40公顷、1296.62公顷。园地面积较规划2020年多134.32公顷,林地面积较规划2020年多175.50公顷。
规划执行期间,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 交通项目
规划实施期间共实施了合淮阜高速、淮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新建改造淮潘路、环山路、林场路等城市道路11条50.9公里。
2. 水利项目
石姚湾行洪堤退建等一批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完成。
3. 电力项目
规划实施期间共实施完成了曹庵220kV变电所和曹庵110kV变电所。
4. 环保项目
淮南市污泥处置项目、淮南市东部中水回用项目已完工。
综上,规划实施以来,单独选址重点建设项目部分已实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有序开展。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市、区党代会及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1524”发展战略,落实田家庵区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努力打造现代服务业强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都市农业示范区和生态环境示范区,奋力在创业创新上闯出新路,确保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开创幸福美丽田家庵建设新局面。
1. 保持稳定,适度调整。
保持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总体安排不变,适度调整规划主要指标,局部优化耕地、基本农田及建设用地等规划指标用地布局,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 坚守职责,保障发展。
严格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按照应保尽保、数量质量并重原则,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充分发挥土地承载功能,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3. 上下结合,统筹兼顾。
注重与上级规划的衔接和对下位规划的引导,统筹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需求与可能,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兼顾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4. 充分衔接、深度融合。
充分结合“三线”划定、“多规合一”、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地整治规划等工作,会同发改、规划、农业、环保等相关部门加强协调衔接,强化深度融合,指导符合田家庵实际的规划方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国务院关于深化土地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号);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21号);
(6)《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有关事项的函》(国土资规函〔2011〕68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8)《国土资源部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47号);
(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10)《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11)《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号);
(1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13)《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前期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5〕312号);
(14)《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125号);
(15)《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6〕1799号)。
(16)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淮国土资〔2016〕399号)。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21010-2007);
(2)《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
(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
(4)《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5)《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1)《淮南市“多规合一”规划(2015-2030年)》;
(2)《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3)《淮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4)《淮南市采煤塌陷村庄土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2013-2017年)》;
(5)《淮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6)《淮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7)《淮南市田家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8)《淮南市田家庵区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9)其他相关规划。
1.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调整基期年为2014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本次调整完善工作重点对2015-2020年土地利用进行规划安排。
2.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范围包括田家庵区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24999.03公顷。
1. 规划指标调整
依据《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市级方案》),全区主要规划控制指标调整情况如下:
(1)耕地保护目标。调整完善后,全区2020年耕地保有量10786.66公顷(16.18万亩),较调整前10218.35公顷增加568.31公顷。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完善后,全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426.66公顷(11.14万亩),较调整前6085.08公顷增加1341.58公顷。
(3)园地面积。调整完善后,全区园地面积226.67公顷(0.34万亩),较调整前97.08公顷增加129.59公顷。
(4)林地面积。调整完善后,全区林地面积1293.34公顷(1.94万亩),较调整前1121.12公顷增加172.22公顷。
(5)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完善后,全区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9866.67公顷(14.80万亩),较调整前10141.24公顷减少274.57公顷;
(6)城乡建设用地规模8266.67公顷(12.40万亩),较调整前8552.14公顷减少285.47公顷;
(7)城镇工矿用地规模7340.00公顷(11.01万亩),较调整前6811.13公顷增加528.87公顷;
(8)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1600.00公顷(2.40万亩),较调整前1589.10公顷增加10.90公顷。
(9)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完善后,全区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3906.66公顷(5.86万亩)、3806.67公顷(5.71万亩)、3313.33公顷(4.97万亩),较调整前分别增加31.90公顷、429.00公顷、661.85公顷。
(10)效率指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调整为115.50平方米,较原规划目标97.88平方米增加17.62平方米。
(11)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调整完善后,全区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为266.67公顷(0.40万亩),较调整前340.69公顷减少74.02公顷。
2. 乡镇指标分解方案
(1)耕地保有量指标分解
参考《市级方案》给定测算公式,在2014年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基础上扣除占补平衡储备库剩余耕地、生态退耕耕地面积,并结合田家庵区实际,充分考虑乡、镇之间耕地占补平衡的空间差异等因素,如舜耕镇、三和镇、安成镇建设占用耕地面积远大于补充耕地规模,而史院乡、曹庵镇具有较大补充耕地潜力等因素,分解结果较符合各乡镇实际。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分解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分解既结合了耕地保护最新政策精神,从各乡镇主体功能定位、耕地质量、耕地人口承载压力、优先保护产粮耕地、建设用地发展占用等因素出发,又充分考虑各乡镇生态退耕内基本农田面积、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中新划入基本农田、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限制建设区范围内的耕地等因素,综合分析各乡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潜力,并对原保护比例较高的乡镇预留了一定的发展空间,合理设定基本农田保护率,分解结果较符合各乡镇实际。
(3)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分解
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分解既考虑了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主体功能区定位以及“十三五”用地需求等因素。同时又统筹考虑老城区、安成经济开发区、山南新区、曹庵工业园等区域发展需要以及“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综合确定建设用地总规模,分解结果较符合各乡镇实际。
(4)其他11项指标分解
依据《市级方案》下达全区的其他11项规划指标,参考《市级方案》指标分解思路和2006-2014年实际执行情况,对园地、林地、牧草地等11项其他规划指标进行调整。
各乡(镇)主要调控指标详见附表4。
3. 耕地占补合理性说明
田家庵区大部分位于淮南市中心城区,对新增建设用地需求也高于其他区县,不可避免占用大量耕地。同时,田家庵区宜耕后备资源潜力有限,为保证田家庵经济发展,淮南市规划安排田家庵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小于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其他县区如寿县、凤台安排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大于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在全市内保证耕地占补总量保持平衡,能够完成省级下达耕地保护任务。
1. 耕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情况
(1)耕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
2014年现状耕地面积11406.45公顷,规划调整后2020年全区耕地面积为10786.66公顷,2015到2020年耕地净减少619.79公顷。
(2)耕地利用布局优化情况
①新增耕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结合《淮南市田家庵区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成果,规划期间安排宜耕后备土地开发补充耕地40.33公顷,涉及史院乡和安成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居民点及农用地等各类土地整理,努力恢复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改善生态环境,安排土地整理补充耕地面积981.48公顷,主要涉及史院乡、曹庵镇、三和镇。规划期间合计补充耕地1021.81公顷。
②减少耕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净减少1641.60公顷。全部为建设占用,主要分布在三和镇的土楼村、姚皋村、四店村、王圩村以及舜耕镇、曹庵经济开发区。
在严格落实市级下达耕地保护任务的基础上,局部优化调整全区耕地利用布局。尽可能保持现有耕地布局稳定,现有耕地除少量用于建设预留地以外,一般不改变用途。同时将土地整治补充的耕地纳入耕地保护,重点提高耕地质量等别。
2. 基本农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划定前全区基本农田面积为6065.88 公顷,调出基本农田面积226.45公顷,调入基本农田1593.27公顷。通过本轮基本农田划定,田家庵区共划定基本农田7432.70 公顷,比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7426.66公顷多6.04 公顷。
按照《县级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编制指南》要求,将全域内质量较高、集中连片的一般耕地进行调入,确保基本农田布局更优化。调整后,调入的基本农田中水田、水浇地占比提高,耕地质量得到显著提高。
(1)基本农田划出
全区共调出基本农田226.45 公顷,其中地类为非耕地的图斑5.61 公顷,其他确因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不适宜作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耕地220.53 公顷,图斑面积小于400 平方米的0.31 公顷。
(2)基本农田划入
按照《县级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编制指南》的要求,田家庵区共调入基本农田1593.27公顷,均是由于自身聚集度高、规模较大,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措施的耕地。
规划期间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选址的引导,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布局应当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除经依法批准的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外,严禁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城镇村建设和未纳入规划的项目建设。
3. 园林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1)园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
2014年现状园地面积231.40公顷,2015-2020年规划期间,全区园地面积减少4.73公顷,全部为建设占用,主要位于舜耕镇。
规划调整完善后,全区园地达到226.67公顷,较调整前97.08公顷增加129.59公顷。
(2)林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
2014年现状林地面积1296.62公顷,2015-2020年规划期间,全区林地面积减少3.28公顷,全部为建设占用。
规划调整完善后,全区林地面积达到1293.34公顷,较调整前1121.12公顷增加172.22公顷。
1. 建设用地规模结构调整情况
(1)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完善,落实上级下达调整前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874.76公顷,到2014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1989.12公顷,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增量指标剩余1885.64公顷。
(2)建设用地规划复垦减少情况
整治城镇低效用地,优化生态空间,将20.28公顷城镇用地调整为复垦区;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依据镇村体系规划,将1245.02公顷农村居民点调整为复垦区;进一步加强工矿废弃地土地复垦,努力恢复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改善生态环境,将31.78公顷独立工矿用地调整为复垦区,节约土地资源。
(3)全区建设用地规模结构调整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在落实上级下达建设用地规模,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布局基础上,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分别为9866.67公顷、8266.67公顷和1600.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较调整前减少274.57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减少285.47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0.90公顷。
(4)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剩余空间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调整后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比调整前增加31.90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全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分别为3906.66公顷、3806.67公顷和3313.33公顷。规划实施期间,全区已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分别为1989.12顷、1930.79公顷、1471.73公顷。2015-2020年规划期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分别剩余1917.54公顷、1875.88公顷、1841.60公顷。
2. 建设用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1)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结构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度扩张城市空间,优化城镇布局和形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按照“东进南聚、西联北控”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合理确定功能布局、产业定位,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形成以中心城区为中心、乡镇为支点,布局合理、结构有序的城镇体系。
(2)城镇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按照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合理调整优化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本次规划调整在与相关规划充分衔接的基础上,将中心城区以及各乡镇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区内短期不具备开发条件、近期没有建设计划和项目落地的部分规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调出,调整到近期急需建设的区域,以保障淮南市及田家庵区城镇建设需要。
(3)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优化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严格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新增用地指标,根据田家庵区美好乡村建设的需要,对农村建设用地布局进行了调整优化:
一是改造城中村、城边村。通过对城镇建设范围内的村庄进行旧村改造,使城中村、城边村融入城镇,完成村改居型村庄的城镇化过程,提升田家庵区城乡建设总体水平,改善环境。
二是完善和发展中心村建设。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历史习惯、集聚效应、经济基础等因素,合理规划建设中心村,使之成为布局相对集中、规划设计合理、基础设施配套、居住条件和环境良好的村庄,带动周边村庄发展并逐步向中心村集中。
三是建设和改造自然村。根据当前城镇化发展特点,在规划期内将过渡时期的保留村作为自然村,主要从事农业生产,除适当改造居住环境外,控制建设和发展,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进行逐步迁并。
四是有序合理拆迁撤并村。撤并村型村庄包括三类:影响景区、水源地的保护等位于特殊控制区内的村庄;位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对村民生命和财产存在潜在危害,必须迁至安全地居住的村庄;交通闭塞,基础设施条件严重落后、生活条件差,须下山搬迁或异地安置的村庄。
按照上述村庄发展策略,调整后全区居民点用地规模926.67公顷,比2014年净减少942.69公顷。通过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缩并减少相挂钩的政策,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复垦力度,积极引导农民住宅建设相对集中,逐步构建城乡一体化用地配置新格局。
(3)独立工矿及其他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合理保障独立于城镇和农村居民点之外的采矿、采石等采矿项目用地,以及对气候、环境、建设有特殊要求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变电站、加油站、污染性工业项目等需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用地。
3. 建设用地布局避开重要生态敏感区情况说明
在各类建设用地布局时,考虑避开河湖管理范围,留足了全区河道、滨河地带用地范围,将淮河干流行洪区、舜耕山国家森林公园划定为禁止建设区,不安排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安置用地,各类城乡建设用地均避开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
依据淮南市田家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交通、水利、旅游、能源等相关规划,经与交通、水利、旅游、电力等重点部门及各乡镇进行对接后,合理调整独立选址重大项目清单。
(1)公路:规划期内大力推进西纬三路、G206合淮路扩建二期、滨河大道、舜耕山防火通道西延、G328上曹路与二通道交口- 中兴路与二通道交口、舜耕山过山通道东支一路与舜耕山过山通道西支一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铁路:规划实施期间重点建设商合杭铁路、阜淮铁路电气化、淮南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一期工程等铁路项目建设。
(3)环保:规划实施期间重点安排曹岭湖生态修复一期、长青煤矿生态修复、山南新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等环保项目建设。
1. 划定依据
(1)2016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
(3)《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
(4)《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5)《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5〕1648号);
(6)《安徽省市、县级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编制技术指南》。
2. 划定范围
严格落实市级下达全区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按照应划尽划,数量质量并重原则,优先将城镇周边、道路沿线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把城市周边“围住”、把公路沿线“包住”,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用地布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后,田家庵区永久基本农田7432.70公顷,现状全部为耕地。其中水田4955.42 公顷,水浇地124.08 公顷,旱地2353.20 公顷。
3. 管控规则
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内推进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周边零星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应当逐步整理为基本农田;除交通、水利、能源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红线内不得安排其他建设项目用地。
1. 划定依据
(1)《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2)《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3)《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
(4)《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5)《淮南市“多规合一”规划》;
(6)《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125号)。
2. 划定范围
充分结合国家和安徽省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等在生态空间保护和管控上的要求,从田家庵区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本底出发,将主要的河流、湿地、水源保护区、重点文物保护及其它需要进行生态控制的区域划入生态控制线管控范围。
本方案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346.93公顷,为舜耕山国家森林公园、瓦埠湖蓄滞(行)洪区、十涧湖湿地公园。
3. 管制规则
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自然生态用地不可转换为非生态用地,生态保护的主体对象保持相对稳定;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自然生态系统功能能够持续稳定发挥,退化生态系统功能得到不断改善;生态保护红线区边界保持相对固定,区域面积规模不可随意减少;生态保护红线区的林地、草地、湿地、荒漠等自然生态系统按照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实行分类管理,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对红线区共同履行监管职责。
1. 划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3)《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04-2010)》;
(4)《淮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5)《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6)《淮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7)《淮南市“多规合一”规划》;
(8)《城市开发边界划定试点工作方案》(国土资源部,2014年7月)。
2. 划定范围
遵循空间布局紧凑,用地集约高效的原则,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布局,以规划部门划定的开发边界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扩展边界叠加分析,得到共同区域作为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后,城市开发边界9590.47公顷,边界范围北至城市北外环,南至商杭铁路以南,东西至行政边界。区内允许建设区8403.16公顷。
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充分与淮南市城市总体规划、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规划以及淮南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进行了衔接。划定后,城市开发边界全部位于淮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开发边界以内。
3. 管控规则
城市开发边界区内主导用途为城镇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区外禁止安排城市建设用地;城市开发边界一经划定,规划有效期内具有约束性,除城市规划范围经依法批准调整外,不得修改。
允许建设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及工矿建设,调整前全区允许建设区8552.14公顷,调整后允许建设区8266.67公顷,比调整前净减少285.47公顷,主要分布在舜耕镇、安成镇、山南新区、曹庵经济开发区。
空间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4.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批准。
有条件建设区主要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按照保护资源和环境、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划定,避让优质耕地和重要的生态环境用地。
调整前全区有条件建设区4204.89公顷,调整后有条件建设区1743.73公顷,调整后净减少2461.16公顷。
空间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已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根据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及环保局、水务局、农林局等相关规划,田家庵区域内分布着舜耕山国家森林公园、淮河水源地、瓦埠湖蓄滞(行)洪区、十涧湖湿地公园。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全区禁止建设区面积1346.93公顷,主要位于淮河水源地保护区、舜耕山森林公园核心区、瓦埠湖蓄滞(行)洪区以及十涧湖湿地公园。
空间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限制建设区所辖范围是全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其他区域,调整后限制建设区13641.70公顷,比调整前增加2886.22公顷。
空间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规划调整完善后,到2020年全区耕地面积为10786.66公顷,较2014年耕地面积为11406.45公顷减少619.79公顷。调整方案能够保证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实现。
2. 对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影响
本次调整完善后,全区基本农田7432.70公顷,高于上级下达基本农田保护目标(7426.66公顷)6.04公顷。
调整方案在满足下达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基础上,对原有基本农田布局进行适当调整。基本农田布局调整为优化各类用地布局提供了有利条件,能够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用地的安排,特别是能够落实“十三五”期间中心城区、重点集镇、美好乡村用地需求。
3. 对建设用地规模的影响
调整后田家庵区建设用地总规模9866.6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8266.67公顷,与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相比,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未突破。规划调整完善后建设用地指标比2014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899.1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比2014年增加503.43公顷。
结合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与基期年到2014年间的规划实施情况来看,调整完善后的各项指标均能实现,其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能满足田家庵区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通过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的调整有利于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调整完善后的各项建设用地指标能较好地保障田家庵区十三五期间各项建设项目的需求。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在落实追加建设用地指标的同时,增加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调整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更新交通、水利、电力等单独选址重点建设项目,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用地布局,实现了建设用地的相对集中,符合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为民生、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以及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增强了规划的合理性及现势性,提高了规划的可操作性,对田家庵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基本农田布局调整,遵循数量质量并重原则,结合城市开发边界的划定,将城市周边、道路沿线应当划入而尚未划入的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依据二调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按照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对现有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空间布局做适当调整。
建设用地布局调整,为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和美好乡村的要求,结合城乡规划等规划布局,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基础,加强与新型城镇化、生态环境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避让优质耕地,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城镇空间体系。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新农村建设,合理布局城乡建设用地。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保障水利、交通、电力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养老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用地。
(1)农用地结构与规模调整的环境影响
农用地结构与规模调整对环境的有利影响主要表现在林地增加的生态效益上,耕地、园地面积的减少从总体上看对生态安全直接影响不大,不会对环境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2)建设用地结构与规模调整的环境影响
建设用地结构与规模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会直接或间接地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原农居点用地主要转化为耕地、建设用地及其它地类,理论上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直接的影响;城镇工矿、交通与水利设施的增加也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不利影响,但通过一定的措施加以防范,对田家庵区的长远发展是有利的。
(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的环境影响
规划期内,全区其他土地主要转化为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一部分转化为建设用地。这一转变是土地整治的结果,合理的开垦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土壤肥力,增强复种指数。但同时要注意不当开垦也可能造成土壤沙化、水土流失、植被覆盖下降等问题。
①交通建设项目
重点交通项目建成后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善田家庵区目前的交通状况,对促进田家庵区建设和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但由于这些项目线路较长,跨域较大,项目工程量大,除工程期内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处理不当可能带来局部大气和土壤环境的污染),使用期中,机动车辆的废气和噪声,对道路两侧的环境也可能会产生影响。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防护措施(如在道路两侧设置隔音带等),将工程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允许范围内,从长远看有利于田家庵区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②水利建设项目
规划期内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能加强防洪排涝能力,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长期以来受淮河洪峰顶托的影响而导致的洪涝灾害问题,减少生态环境隐患;同时对河道进行疏浚、整治,除了能使水路运输畅顺外还可促进河流水质的好转,为全区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的水环境。此外,将河流整治与搞好村容镇貌有机结合,积极做好河涌的砌石护岸和美化绿化工作,将对两岸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有很大的改善作用。
规划期内,田家庵区将通过开发荒草地、滩涂、整治沟渠、削减田坎、退宅还耕、复垦废弃地等多种途径进行土地整治。土地整治只要政策措施得当,资金投入到位,不仅可以改变中低产田的面貌,还可以节约土地资源,是实现耕地总量占补平衡的重要途径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措施。农地整理过程中实行沟、渠、林、田、路、村的综合规划和治理,将大大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生态效益,改善居住环境和条件。但同时也要防止不合理或过度开垦带来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土地退化、野生动物生活环境破坏。因此,无论是通过开发新造地,还是通过整理复垦恢复农田,都要注意水土保持工程和生态环境保护。
规划期间田家庵区将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力度,在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等方面了提出了一系列项目措施,不仅加大了舜耕山文化主题公园、十涧湖湿地公园一期等的投资和保护力度,还加快了曹岭湖生态修复一期、长青煤矿生态修复项目。这些项目与方案对净化空气、调节气候、改善水环境及土壤环境质量、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保护野生动植物等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从而形成良好的生态系统。
规划期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运行能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能促进经济环保目标的实现。项目建成后从长远效益看对全区整体生态环境的改善、生态景观的营造和人民生活环境的优化将起到积极作用。项目建设过程中虽然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直接影响,但这些影响都是短期的,可以通过适当的措施减缓或消除,可以调控在环境能够容纳的程度内。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与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将大大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生态效益,对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物多样性等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1)加强制度建设和完善生态环境监控体系
提高对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生态分析,监测农用地的开发和建设,严禁滥占滥建设。依据规划划定的各环境质量功能区,严格管制。加强土地法制宣传,逐步健全以法律为基础,各种行政法规相配合的法律法规体系。在进行土地结构调整和经济开发项目建设时,要充分考虑到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评估报告,不允许以任何借口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浪费土地的行为发生,对生态环境敏感区域要分级设立重点预防监督区。
(2)健全环保机制
建立健全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环境准入机制和淘汰机制是生态环境建设最重要的内容,保护生态环境要坚持国家、集体、个人的统一与协调,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的筹集建设资金,以保证生态环境建设的良性循环。加强对林地的管理,积极开辟投资渠道促进水土保持、植树种草等生态环境建设。建立环境准入机制和淘汰机制,控制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的发展,禁止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土地开发和结构调整的行为。
(3)加大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规划中新(改)建的铁路、公路、水利工程,必须从当地的自然条件出发,尽量减少水土流失以及对地貌和植被的破坏。废弃的砂、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对可能导致水土流失的专门存放地,也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铁路、公路两侧的山坡地,必须修建护坡或者采取其他土地整治措施。对一些险工路段,有可能发生泥石流或者山体滑坡危害的,必须修建石砌的护坡。工程竣工后,取土场、开挖面和废弃的砂、石、土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必须及时复垦,防止水土流失。要加强生态廊道的控制保护,沿淮河两岸设立绿化隔离带,增加森林和植被。加大公共绿地的配置力度,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
对于土地整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水土流失隐患,必须合理取、填土并做好防护措施,修建坡面蓄排工程及生态型护坡等,使土地整治工作造福于民。
(4)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提高粮食产量
首先,在严格遵守国家及省耕地保护有关规定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搞好农田道路和水利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这样,既提高了农田质量,又增加了农业生产效益。其次,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合理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力度,保证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三是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城市建设用地以内涵挖潜为主,改造棚户区,提高城市建设用地集约水平,从而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农用地要注重土地利用技术水平的提高,改善土壤环境,发展立体农业,提高粮食产量。
本次调整完善以2014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为“基数”,以自上而下逐级控制的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为“底盘”,以资源环境承载力、建设用地总量强度“双控”和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三线”为基本约束,强化对空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整体管控。在规划调整完善过程中,一方面与田家庵区交通、水利和林业等相关行业规划充分衔接,确定田家庵区的交通布局和水利设施用地布局,另一方面根据交通、水利和林业主管部门确定交通水利项目重要程度,逐步保障其用地。重点项目用地面积依据行业用地定额核准,根据预测和上级规划下达的基础设施用地指标合理安排用地规模和布局。
此外,《淮南市田家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是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重要依据。田家庵区各项土地利用指标的安排与“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人口、经济发展速度、用地面积相对应,将“十三五”规划中的重大项目纳入了本次调整完善,本次调整完善工作为“十三五”期间田家庵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科学合理的用地保障。
(一)发挥规划在土地管理中的龙头作用
加强对土地规划用途管制要求的宣传教育,增强各级政府和各业土地使用者的法治观念,逐步形成按规划用地的自觉意识;宣传规划管控要求,树立节地意识,维护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严肃性,切实将土地利用规划视为土地管理的龙头。
(二)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农用地转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需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在批准、核准前必须进行用地预审,未经预审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准用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探索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创新机制
建立政府目标考核责任制,各级政府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把规划实施和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列为政府任期考核目标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建立和完善对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的财政投入和补贴机制,加大对承担保护任务方的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相挂钩,充分调动各级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四)科学制定建设用地计划
将土地供应计划编制与用地绩效挂钩,建立长效的评估激励机制。对土地集约利用度较高的乡镇,倾斜安排下一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手续。对土地利用集约度不高、未达考核标准的乡镇,相应核减用地指标。使有限的规划指标尽量用于解决市重点、重大及民生项目用地需求。
(五)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开发区存量建设用地二次开发利用和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以统筹优化城乡用地和节约集约用地,为田家庵区美好乡村建设提供有效途径。
(六)建立健全规划的公众参与和公示制度
建立健全规划编制与实施的公众参与和公示制度,公开规划内容、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有关要求,公开按规划审批和审查用地的结果。完善规划编制与修改的听证制度,广泛听取各社会阶层群众的意见。
(七)提高土地信息服务水平
加快建立涵盖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权属、土地市场、土地整治等基础数据的统一地政管理数据库。加快土地管理审批、供应、使用、补充耕地各环节的统一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建设用地监管,确保规划目标落实。
(八)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田家庵区补充耕地规模小于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是在保持全市耕地占补总量平衡、完成省级下达耕地保护任务的前提下进行的适当调整,规划期内,一方面市级对我区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审批,提高新增建设用地使用效率,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尽量减少建设对耕地占用;另一方面市级对如寿县、凤台宜耕后备资源丰富的县区加大开发力度,有效增加耕地面积。从而达到市域内耕地占补平衡。
单位:公顷、平方米/人
指标名称 |
2014年现状 |
调整前2020年目标 |
调整后2020年 目标 |
调整后-调整前 |
耕地保有量 |
11406.45 |
10218.35 |
10786.66 |
568.31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6065.88 |
6085.08 |
7426.66 |
1341.58 |
园地 |
231.40 |
97.08 |
226.67 |
129.59 |
林地 |
1296.62 |
1121.12 |
1293.34 |
172.22 |
牧草地 |
3.13 |
62.51 |
0.00 |
-62.51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8967.50 |
10141.24 |
9866.67 |
-274.57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7763.24 |
8552.14 |
8266.67 |
-285.47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5893.88 |
6811.13 |
7340.00 |
528.87 |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
1204.26 |
1589.10 |
1600.00 |
10.90 |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 |
3874.76 |
3906.66 |
31.90 |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 |
3377.67 |
3806.67 |
429.00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 |
2651.48 |
3313.33 |
661.85 |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
—— |
340.69 |
266.67 |
-74.02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 |
122.28 |
97.88 |
115.50 |
17.62 |
单位:公顷
名称 |
类型 |
级别 |
位置 |
保护区面积 |
|
1 |
舜耕山国家森林公园 |
森林公园 |
国家级 |
淮南市田家庵区 |
974.69 |
2 |
瓦埠湖 |
蓄滞(行)洪区 |
淮南市田家庵区 |
121.42 |
|
3 |
十涧湖湿地公园 |
湿地公园 |
淮南市田家庵区 |
183.40 |
单位:公顷、%
规划基期年 |
2014年现状 |
调整前2020年 |
调整后2020年 |
调整后-调整前 |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
土地总面积 |
25086.38 |
100.00 |
24999.03 |
100.00 |
25086.38 |
100.00 |
24999.03 |
100.00 |
-87.35 |
||
农用地 |
耕地 |
12529.13 |
49.94 |
11406.45 |
45.63 |
10218.35 |
40.87 |
10786.66 |
43.15 |
568.31 |
|
园地 |
141.48 |
0.56 |
231.40 |
0.93 |
97.08 |
0.39 |
226.67 |
0.91 |
129.59 |
||
林地 |
1264.28 |
5.04 |
1296.62 |
5.19 |
1121.12 |
4.48 |
1293.34 |
5.17 |
172.22 |
||
牧草地 |
67.55 |
0.27 |
3.13 |
0.01 |
62.51 |
0.25 |
3.13 |
0.01 |
-59.38 |
||
其他农用地 |
3617.50 |
14.42 |
2389.83 |
9.56 |
2788.40 |
11.12 |
2129.45 |
8.52 |
-658.95 |
||
农用地合计 |
17619.94 |
70.24 |
15327.43 |
61.31 |
14287.46 |
56.95 |
14439.25 |
57.76 |
151.79 |
||
建设用地 |
城乡建设用地 |
城镇用地 |
2977.70 |
11.87 |
5747.45 |
22.99 |
6186.80 |
24.75 |
7299.52 |
29.20 |
1112.72 |
农村居民点 |
1764.10 |
7.03 |
1869.36 |
7.48 |
1741.01 |
6.96 |
926.67 |
3.71 |
-814.34 |
||
采矿用地 |
663.43 |
2.64 |
146.43 |
0.59 |
624.33 |
2.50 |
40.48 |
0.16 |
-583.85 |
||
小计 |
5405.23 |
21.54 |
7763.24 |
31.05 |
8552.14 |
34.21 |
8266.67 |
33.07 |
-285.47 |
||
交通水利用地 |
交通用地 |
623.56 |
2.48 |
909.06 |
3.64 |
1306.40 |
5.23 |
1283.32 |
5.13 |
-23.08 |
|
水利用地 |
265.50 |
1.06 |
218.85 |
0.88 |
265.50 |
1.06 |
229.92 |
0.92 |
-35.58 |
||
小计 |
889.06 |
3.54 |
1127.91 |
4.51 |
1571.90 |
6.29 |
1513.24 |
6.05 |
-58.66 |
||
其他建设用地 |
17.20 |
0.07 |
76.35 |
0.31 |
17.20 |
0.07 |
86.76 |
0.35 |
69.56 |
||
建设用地合计 |
6311.49 |
25.16 |
8967.50 |
35.87 |
10141.24 |
40.43 |
9866.67 |
39.47 |
-274.57 |
||
其他土地 |
水域 |
732.99 |
2.93 |
687.56 |
2.75 |
639.79 |
2.56 |
678.38 |
2.71 |
38.59 |
|
自然保留地 |
421.96 |
1.67 |
16.54 |
0.07 |
17.89 |
0.07 |
14.73 |
0.06 |
-3.16 |
||
其他土地合计 |
1154.95 |
4.60 |
704.10 |
2.82 |
657.68 |
2.62 |
693.11 |
2.77 |
35.43 |
单位:公顷
耕地保 有量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园地 面积 |
林地 面积 |
牧草地 面积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
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 |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
|
舜耕镇 |
365.46 |
356.08 |
68.35 |
376.66 |
0.00 |
3392.31 |
2829.09 |
2647.38 |
563.22 |
332.36 |
295.33 |
123.48 |
0.00 |
117.50 |
安成镇 |
1450.67 |
1096.06 |
6.73 |
225.18 |
0.00 |
1580.61 |
1275.15 |
1088.11 |
305.46 |
438.26 |
411.13 |
366.81 |
0.00 |
117.00 |
曹庵镇 |
4150.15 |
2690.07 |
34.44 |
161.90 |
0.00 |
653.11 |
377.90 |
236.70 |
275.21 |
297.09 |
286.74 |
280.33 |
106.67 |
112.50 |
史院乡 |
3090.28 |
2373.04 |
52.88 |
10.35 |
0.00 |
173.33 |
75.50 |
0.00 |
97.83 |
41.47 |
40.68 |
39.17 |
160.00 |
112.00 |
三和镇 |
1730.10 |
911.41 |
64.27 |
519.25 |
0.00 |
4067.31 |
3709.03 |
3367.81 |
358.28 |
2797.48 |
2772.79 |
2503.54 |
0.00 |
117.70 |
全区 |
10786.66 |
7426.66 |
226.67 |
1293.34 |
0.00 |
9866.67 |
8266.67 |
7340.00 |
1600.00 |
3906.66 |
3806.67 |
3313.33 |
266.67 |
115.50 |
单位:公顷、%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调整前 |
比例 |
|
面积 |
面积 |
|||
允许建设区 |
8552.14 |
8266.67 |
-285.47 |
-1.14 |
有条件建设区 |
4204.89 |
1743.73 |
-2461.16 |
-9.85 |
限制建设区 |
10755.48 |
13641.70 |
2886.22 |
11.55 |
禁止建设区 |
1573.87 |
1346.93 |
-226.94 |
-0.91 |
合计 |
25086.38 |
24999.03 |
-87.35 |
-0.35 |
单位:公顷
2014年耕地面积 |
2015-2020年补充耕地面积 |
2015-2020年减少耕地面积 |
2015-2020年净增减 |
规划期末耕地面积 |
|||||||
增加合计 |
土地整理 |
土地复垦 |
土地开发 |
其他 |
减少合计 |
建设占用 |
生态退耕 |
其他 |
|||
11406.45 |
1021.81 |
981.48 |
40.33 |
|
1641.60 |
1641.60 |
|
|
-619.79 |
10786.66 |
注:建设占用1641.60公顷为实际占用耕地
单位:公顷、%
三线名称 |
面积 |
现状地类面积 |
备注 |
|||||||
农用地 |
其中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牧草地 |
其他 |
||||||
城市开发边界 |
9590.47 |
2775.52 |
2175.82 |
24.82 |
189.39 |
0.00 |
385.49 |
6810.03 |
4.92 |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
7432.70 |
7432.70 |
7432.7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生态保护红线 |
1346.93 |
744.79 |
21.29 |
31.35 |
685.81 |
0.00 |
6.34 |
31.14 |
571.00 |
|
合计 |
18370.10 |
10953.01 |
9629.81 |
56.17 |
875.2 |
0.00 |
391.83 |
6841.17 |
575.92 |
|
单位:公顷
项目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地面积 |
建设地点 |
备注 |
一、交通项目 |
1 |
G206合淮路扩建二期 |
16.00 |
曹庵镇 |
已按比例上图 |
2 |
G206洛河至曹庵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 |
75.00 |
曹庵镇 |
|
|
3 |
淮南山南新区至合肥新桥机场快速通道(PPP项目) |
70.00 |
史院乡 |
||
4 |
滨河大道 |
6.25 |
舜耕镇、安成镇 |
||
5 |
舜耕山防火通道西延 |
16.21 |
舜耕镇 |
||
6 |
G328上曹路与二通道交口- 中兴路与二通道交口 |
17.22 |
三和镇、舜耕镇 |
||
7 |
舜耕山过山通道西支一路 |
5.00 |
三和镇、舜耕镇 |
已按比例上图 |
|
8 |
舜耕山过山通道东支一路 |
5.00 |
三和镇、舜耕镇 |
已按比例上图 |
|
9 |
罗山过山通道 |
11.70 |
三和镇、安成镇 |
||
10 |
商合杭铁路 |
15.22 |
三和镇、曹庵镇 |
||
11 |
阜淮铁路电气化 |
11.22 |
舜耕镇、安成镇 |
已按比例上图 |
|
12 |
淮南铁路电气化 |
28.00 |
舜耕镇、安成镇 |
已按比例上图 |
|
13 |
合淮城际轻轨 |
15.00 |
舜耕镇、安成镇 |
||
14 |
24.00 |
舜耕镇、安成镇、三和镇 |
|||
二、港口码头项目 |
1 |
田家庵港区 |
30.00 |
安成镇 |
已按比例上图 |
三、水利设施项目 |
1 |
瓦埠湖行蓄洪区等沿淮洼地治理工程 |
5.00 |
史院乡 |
|
2 |
亚行贷款淮南市城市水系综合治理项目 |
18.00 |
安成镇、舜耕镇 |
已按比例上图14.00公顷 |
|
四、桥梁管道 |
1 |
淮南淮河二桥 |
15.00 |
舜耕镇 |
|
五、矿山能源项目 |
1 |
合成氨老系统改造 |
6.25 |
安成镇 |
已按比例上图 |
2 |
50万吨浓硝酸扩建 |
12.5 |
安成镇 |
已按比例上图 |
|
3 |
100万吨纯碱改扩建 |
3.13 |
安成镇 |
已按比例上图 |
|
4 |
100万吨卤水制盐 |
3.13 |
安成镇 |
已按比例上图 |
|
六、客运站枢纽 |
1 |
淮南综合客运枢纽项目 |
3.67 |
三和镇 |
已按比例上图 |
2 |
淮南公交场站项目 |
2.50 |
安成镇 |
已按比例上图 |
|
七、环保项目 |
1 |
曹岭湖生态修复一期 |
15.00 |
舜耕镇 |
已按比例上图 |
2 |
长青煤矿生态修复 |
2.67 |
舜耕镇 |
已按比例上图 |
|
3 |
山南新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 |
13.27 |
三和镇 |
已按比例上图 |
|
八、旅游项目 |
1 |
十涧湖湿地公园一期 |
28.25 |
安成镇 |
为旅游设施用地 |
2 |
10.00 |
舜耕镇、三和镇、安成镇 |
为旅游设施用地 |
||
九、其他 |
1 |
淮南市看守所补充用地 |
0.19 |
安成镇 |
已按比例上图0.06公顷 |
2 |
淮南市第一、三水厂取水口上移工程 |
0.43 |
舜耕镇 |
||
3 |
市级老年公寓 |
0.87 |
三和镇 |
已按比例上图 |
|
4 |
公共停车场 |
0.50 |
舜耕镇、三和镇 |
已按比例上图 |
|
5 |
淮南市第一省级粮食储备库恢复重建 |
3.31 |
舜耕镇 |
已按比例上图 |
|
合计 |
489.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