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街道基层站所--环保所
龙泉街道环境办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负责大气、水、土壤及其他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协调工作,受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信访工作。
三、负责拟定本街道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四、建立本街道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员管理体制机制,发挥网格员监管作用,对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日常巡查,收集辖区内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及时上报。
五、督促辖区新改扩迁建项目,及时办理环保手续、做好“三同时”自主验收工作,辖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100%。
六、协助做好辖区内生态环境监察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
七、协助生态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査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
八、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工业污染、农业污染及生活污染的综合防治工作;开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各项工作。
九、承担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程鹏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554-6669221
邮 箱:2585026097@qq.com
办公地址:龙泉街道四楼
邮编:232000
邮箱:616993820@qq.com
网址:https://www.tja.gov.cn/public/column/118323250?typ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