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5 00:00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田防指字﹝2019﹞21号

 

关于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防指成员单位:    8月12日以来,全区出现持续少雨天气,河湖库塘蓄水锐减,部分乡镇土壤墒情变差,秋种生产受到影响。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我区仍无有效降雨,抗旱形势十分严峻。市防指已于10月23日10时启动抗旱IV级应急响应,根据《淮南市抗旱预案》规定要求,区防指决定于10月24日10时启动抗旱IV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抗旱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区防指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当前抗旱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抗旱责任人要牢固树立抗大早、长期抗旱的思想,依法全面组织抗旱,积极落实各项抗旱措施,最大程度减轻旱灾程度和损失。    二、确保城乡居民用水安全。要把确保城乡居民用水安全摆在当前抗旱工作的首位,全面摸排饮水困难人口分布,逐片、逐户落实保供水责任,因地制宜采取延伸管网、限时供水、应急送水等方式,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原则,分阶段制定供水方案,保障群众生活用水需要。    三、统一调配抗旱水源。要全面掌握区域用水、供水现状,根据抗早用水需要,细化水量分配计划,采取河道、湖泊、水库联调等方式综合调度水源。要适时联系市相关部门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全力引提淮河及沿淮主要支流、湖泊等外水,补充内水,多措并举备足生活生产用水。要强化节约用水、计划用水、规范用水秩序,协调用水矛盾,实现团结抗旱。    四、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区防指成员单位要组织部门联合会商,及时发布旱情预警,启动旱情应急响应,深入一线指导抗旱。水利部门要加强抗旱水源统一调度配置和水利工程蓄水保水,指导编制供水方案,做好农村群众饮水保障工作;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业抗旱指导,立足抢墒、造墒播种,及时完成秋种任务;城建部门要做好城市供水保障工作;应急部门要组织好各类应急力量开展应急拉水、送水工作,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水质动态监测预警,防范水污染事件发生;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抗旱投入;宣传部门要加强抗早工作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形成抗旱合力。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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