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5-01-01 10:43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工作职责、职权:

一、负责本区域内民兵组织建设、政治建设、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年工作。

二、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值班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三、发动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四、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五、负责本区域内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动员准备工作。

七、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

八、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和烈军属优抚工作。

九、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内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十、完成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部门负责人:朱文好

办公地点:田区学院北路及第城5号楼312  电话:0554-2663625     邮编:232007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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