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办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二)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
(三)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检查;
(四)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
(五)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安监部门;
(六)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七)实施部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
(八)完成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安监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负 责 人:高晓辉
办公地址:田区学院北路及第城5号楼315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554-2663865
邮 编:23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