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扶救助标准】2022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对象救助标准
1、管理办法(文件)财社〔2018〕22号、淮卫家发〔2017〕451号、田政办〔2014〕65号
2、资金来源:中央配套233.604万元、省级配套155.736万元、市级配套9.9万元、区级配套231.216万元。
3、分配标准:按照独生子女伤残每人420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5400元/人/年;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450元;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对象中,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发放340元/月的护理补贴,年龄每增加10岁每月增加100元的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