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淮菜市场钢架棚及砖砌菜台拆除项目(AHTZ-2022005)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的答疑更正
答疑更正
各潜在投标人:
新淮菜市场钢架棚及砖砌菜台拆除项目(AHTZ-2022005)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
1、异常低价:为了防止投标人恶性低价竞争,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报价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平均报价20%的报价视为“异常低价”(例:平均报价为100,异常低价为低于80),其投标报价无效。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调整为: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需向招标人缴纳5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中标人未及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本项目招标文件与上述澄清修改有关的内容作相应修改,此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遵照执行。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政府新淮街道办事处
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