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函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函
尊敬的李多先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在社区建立综合照顾服务体系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很有建设性。老年人、残疾人、学龄前儿童等特殊群体一直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社会的转型发展,该类群体的照顾和看护问题逐渐凸显,您的建议对于完善社会功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经研究,作为街道和社区,建立健全社区综合照料服务体系,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做好社情民意的调查统计,为科学决策奠定基础。街道社区立足管辖范围,通过问卷、走访等形式,了解群众的需求,统计相关数据,并将调查情况上报给决策部门,为社区综合照料服务体系的建立完善、造福特殊群体、发挥作用奠定基础。
2、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多方面促进体系构建。特殊群体的照顾服务需要调动财力资源、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一是政府加大财政支持,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专项经费,以及以补贴和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身公共服务。二是强化人力资源保障,社区加强与志愿服务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间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同时积极吸收可以投身综合服务工作的社会闲散人员,建立社区综合照顾服务人员信息库,为体系构建提供人力保障。三是加强物质资源整合。做好综合照顾服务硬件设施整合工作,提高服务场所的利用效率。把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图书室、敬老院、活动中心纳入到综合服务中心,充分利用机构的活动场地、餐饮设施和图书资料,实现资源结构的最佳化。同时,建立政府、市场、社会民间组织分工明确、功能互补的社区服务供给模式,充分发挥行政机制、市场机制、志愿和互助的机制的优势,共同满足居民的需求。
3、努力形成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参与机制,通过楼宇自治、结对互助等形式,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自治事务和公共事务的参与率,通过大力培育和引导相关民间组织的发展,以居民利益需求为向导,使得该类组织成为政府服务居民引领居民参与共建的平台,改变单纯运用行政动员当时推动居民参与的做法,鼓励和提倡居民自觉自愿的参与社区建设。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至此我们再次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办复类别: B类
联系电话:13966484530
联 系 人:赵 晖
2015年 6月18日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