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东街道民政所
工作职责、职权:
(一)贯彻国家、省、市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制订街道民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抗灾救灾工作;做好灾情预报,掌握灾情、核查灾情,筹措和管理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分配各社区各单位经常性捐赠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灾区优惠政策。
(三)负责洞山地区社会救济工作;制定社会困难户等符合社会救济条件人员的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救灾对象的救济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实施淮南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严格按规定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四)负责街道优抚、双拥和烈士慰问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对各种优抚对象及国家伤残机关工作人员抚恤优待政策和标准。
(五)负责街道退伍军人、参战士兵、伤残军人和军队复员干部优待金的发放,及时掌握家庭生活情况,为生活困难的办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六)制定街道、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为空巢老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提供服务工作。
(八)负责社区委员会建设工作,调查了解社区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建设的意见;制订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管理的办法并组织实施。
(九)主管街道社团管理工作,依法负责街道社团登记和年度申报工作,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十)负责街道殡葬管理、孤儿遣送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殡葬管理法规,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殡葬改革;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遣送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老龄工作的有关政策;加强对老龄工作的管理,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为六十、七十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办理老年证。
(十二)承办区民政局、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接区民政局、区残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租房工作)、区医疗保障局(原负责工作)。
田东街道民政所副所长:柏慧敏
田东街道民政所工作人员:张雅琪
联系方式:0554-3614617
办公地点:田家庵区田东街道办事处一楼便民服务大厅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8:00至12:00,14:30至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