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文件】田东街道即时通讯工具、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6-18 00:00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目的

为充分发挥微信在工作交流、信息共享、推动工作、提高效率的积极作用,传递正能量,促进田东街道政府信息化管理建设,规范内部即时通讯工具、微信群的管理工作,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田东街道所有的即时通讯工具、微信群,由各部门负责人邀请本部门人员申请加群,经群管理人员同意后加入该群,非本街道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该群;已进群,后离开本街道工作岗位的人员应自动退群或由群管理人员移出该群。

 

三、基本要求

(一)实行实名制

将本人在群内的昵称修改为“部门/社区+姓名”。未改名人员按无关人员处理,由群管理人员移出该群,改名并经核实身份后重新纳入该群。

(二)信息发布要求

1、信息发布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相关规定,严禁上传涉密文件和资料,不得在微信群里发布机密信息;

2、不得在工作群里妄言,讨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不得在工作群散播黄赌毒、暴力恐怖、谣言诈骗等信息;

4、不得在工作群里参加非法活动;

5、警惕红包类“微腐败”;

6、街道发布的通知、公告等必须及时回复。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田东街道办事处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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