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区十六小听课制度
1. 校长室、教导处、教研组严格组织各学科教师听课活动,做到集中听课与随机听课相结合。
2.每位上课教师必须钻研教材,认真备课,将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实到每一节课堂。听课教师要熟悉教材,做到有准备地听;听课时要认真做好记录,做到有吸收地听;听后要认真评课,提高听课的实效。
3.各教研组的教师要积极开展相互听课、评课,做到相互学习、相互进步。
4.每位教师都要按学科的要求听课,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要尊重任课教师的劳动,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
5.分管领导要加强随机听课,规划并落实青年教师的教学帮扶,积极指导青年教师成长。
6.每学期分管教学的校级领导和教导处领导听课不少于30节,其他中层领导和教研组长不少于20节,教师不少于15节,其中跨学科听课不少于5节。
7.做好听课记录,认真记录听课的时间、班级、课题、教学过程,字迹清楚工整。听课记录必须真实,教导处进行定期检查。
8.切实提高评课质量,及时组织教研组互评课,研讨式评课,评课时尽量做到与新课程标准相结合,与课堂教学情况相结合,与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标准相结合,与有关教育教学理论相结合,与学校课题研究相结合。
9.听课过程也是提升自己的过程,要认真吸取他人长处,善于总结上课人的优点与不足,不断改进自己的教育教学方式,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10.学期期末教导处认真检查统计教师的听课记录,检查结果纳入教师业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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