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第十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1-16 10:14信息来源:田十六小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田家庵区第十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内控稽核制度

1.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运转,我校特制定了内控稽核制度。

2.义务教育保障公用经费是指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具体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习实验、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各项支出要据实列支,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不得以“白条”以及其他不规范票据充抵支出。严禁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3.学校要根据轻重缓急和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为了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的培训,每年用于教师培训的经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不低于5%的比例安排,用于教师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4.学校在年初要根据学校规模,结合实际需求制定出年度公用经费预算,并纳入财政总预算。

5.学校在年初要制定采购计划并纳入财政总预算,并按照采购计划予以执行。学校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和维修工程,按照规定应当政府集中采购的,一律实行政府集中定点采购(到政府规定的采购经销点采购)。大数目要实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

6.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易于操作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财务管理。具体要求:

(1)支出资金的管理:学校必须成立学校民主理财小组。由校长、副校长、总务主任、工会主席、教师代表、报账员组成。财务管理工作实行学校领导集体负责制,基建项目、设备购置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研究决定,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2)对经费的支出,学校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校长在支出手续齐全后(经办人、证明人、校审核人员签字),可审批3000元及以下支出;超过3000元以上支出的,应召开学校民主理财小组会议或通过支委会校务会研究,集体研究形成会议纪要为附件,支出手续齐全后校长审批。

(3)监督方面:学校要定期将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在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学校要广泛宣传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内容,汲取好的管理意见和建议,要让每个教职工都能参与到管理中来,真正做到民主理财。

二、义保经费支出审核制度

根据《淮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计[2011]12号)精神,经费管理使用过程中,各县区及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市直相关学校务必安排专人对每一笔义保经费支出进行审核把关,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和超规现象的产生,为此,我校特制定了经费支出审核制度。

1.经济事项终了,经办人所持发票上须有经手人和证明人两个人及以上的签字。发票必须有原始附件,审核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保证每一张发票必须真实有效,杜绝手续不全和不合理的票据入账。基建维修工程必须附合同复印件,大额发票支出要有附件。经审核人员审核后方能叫校长签字,最后交到报账员处,由报账员统一到田家庵区会计核算中心报销。

2.对经费的支出,学校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校长在支出手续齐全后可审批3000元及以下支出;超过3000元以上支出的,应召开学校民主理财小组会议或通过支委会校务会研究,集体研究形成会议纪要为附件,支出手续齐全后校长审批。

三、民主理财制度

为充分发挥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率,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节约开支,降低消耗,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其成员由学校校级领导、工会、教职工等代表组成,学校财务人员要及时提供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资料。

2.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熟悉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工作坚持原则,正直无私,责任心强。

3.民主理财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学校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监督学校大型工程项目、大宗物资购入、较大规模开支;参与学校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招投标;对学校建设工程等经济合同签订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3)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

(4)接受教职工对本学校的财务账目提出的质疑,并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

(5)定期审核学校经费收支凭证。理财过程必须认真、仔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6)通过民主理财为学校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

4.学校对民主理财小组反映的学校财务工作中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学校财务人员根据民主理财小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财务工作。

四、财务公开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财务管理与监督,促进学校教育和建设的发展,切实做到民主管理和民主理财,根据有关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学校财务公开制度。

1.学校财务公开坚持“实际、实用、实效” 的原则。

2.设立学校财务公开栏,做到“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

3.财务公开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财务公开内容为:

(1)学校经费的预算、结算收支情况。

(2)学校的校产及其增减变动情况。

(3)学校的修缮项目的预算、结算,学校设备设施的购置情况。

(4)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收费依据和实际执行情况。

(5)教职工、家长反映的有关经费方面的热点问题。

4.在每学期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学期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学校要向代表们或全体教师汇报一年经费开支情况,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五、 义保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2.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日常专用材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3.教师培训费在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中按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4.学校要按规定在公用经费中足额安排信息技术费,用于教学资源和软件的购置以及网络信道费用支出。

5.学校要按规定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2%。

6.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基建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7.学校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生均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8.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9.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10.学校购置列入公用经费管理的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纳入学校预算,并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区财政局采购中心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11.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每季度在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六、经费支出校长负责制度

加强学校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按程序编制学校各项资金预算,严格按预算办理各项支出,为我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提供重要保证,我校在经费支出上,实行校长负责制度。

在分配资金时,首先保证学校正常运转以及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必要开支,其次根据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科学合理分配中小学公费经费,并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学校倾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在使用资金时,学校严格按照《安徽省中小学义保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规范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支出,优先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对中小学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政府采购办组织政府采购。遵循专款专用原则,规范支出行为,严控招待费的支出,杜绝在义保公用经费中列支教师津贴补助等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公费旅游等其他非指定用途。

管好、用好学校经费,提高办学效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对核定的办学经费,统筹使用。对经费的支出,学校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校长在支出手续齐全后可审批3000元及以下支出;超过3000元以上支出的,应召开学校民主理财小组会议或通过支委会校务会研究,集体研究形成会议纪要为附件,支出手续齐全后校长审批。

七、田十六小采购工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孔庆

副组长:  徐静 王健 王泉 李文群

成  员:  任峰  刘雪芹  李燕  陈淮红  陈国朋  韩慧慧  常明

陈小燕  李海亮  徐海  邹燕  姚琦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负责民生工程相关工作的协调工作。

2.负责民生工程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

3.负责民生工程相关工作的宣传工作。

4.负责民生工程相关工作的监督工作。

八、田十六小预算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发挥学校的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全校预算管理,科学配置办学资源,保障和促进学校教学、后勤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小学财务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构成,反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规模和方向,是学校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

2.校长办公会是学校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预算的法律、法规,审定学校预算和决算报告。

学校预算编制小组是学校预算管理的议事机构,由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组成,在校长的领导下参与学校预算编制活动。

3.学校会计室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拟定学校预算草案,按有关制度对学校经费支出进行全过程监督与预算控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校领导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4.学校各部门是预算管理执行机构,按职能是提出预算需求,并根据学校批准的预算指标,具体负责预算的管理与执行。

5.学校预算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为依据,围绕学校年度的教育教学计划的发展规划,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6.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开展资源调查、摸清家底,同时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分析预算形势,充分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是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7.预算编制的方法。学校预算分为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收入预算主要为财政补助收入。测算收入编制以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为基础,根据预算年度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求,考虑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原因,实事求是的测算预算年度收入数额。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根据国家规定的支出标准和实际人数核定,其中公用经费以维持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为基础,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以改善办学条件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为目标,根据剩余财力,按“轻重缓急”原则安排。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支出项目,都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8.学校预算草案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9.学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学校各部门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支出预算项目和科目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

10.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学校预算执行,确实需要调整的,须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由学校按规定程序向主管部门提出预算调整申请,经批准后才能执行。

11.学校决算反映学校一定时期预算执行结果、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部门应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字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字的对账工作,按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编制学校年度决算。决算数字要真实可靠、内容全面准确,并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分析。

九、财务制度实施细则

(一)财务机构管理

1.校长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负总责,学校成立义保经费管理领导小组、义保经费编制预算小组、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各管理领导小组均确定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扎实。

2.学校财务纳入区财政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学校保留有报账人员,报账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财务基础工作

1.会计人员制订财务工作计划,认真履行会计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和会计业务水平。

2.认真做好学校年度经费预决算工作,确保学生经费正常运转。

3.财务收支规范有序,账务处理正确清晰,资料归档细致完整。

4.注重财务分析,至少每半年向学校财务管理领导小组提供学校财务分析报告。

(三)收入管理

1.学校各类收入和各类代收代管资金,都必须全额纳入学校行政账薄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不得设置帐外帐,没有公款私存现象,坚决制止“小金库”。

2.严格执行经物价部门核准的各项收费项目和标准,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无乱收费现象。

3.学校所有收费均及时出具合法票据,并按时与有关部门进行结报。

(四)支出管理

1.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学校所有财务活动承担主管责任。

2.审批制度严格、报批程序规范。严格执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报销票据真实合法,需有两人以上签名,实行一支笔审批。

3.学校重大支出项目如基建、设备采购等,应进行事前论证,并编制项目预算,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规范操作。

4.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物品采购均须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采购率达100%。

5.严格控制学校招待费支出,不能超出规定标准,杜绝铺张浪费。

(五)现金、票证管理

1.财务室是全校现金、票证集中的重要部门,是治安防范的重点部位。

2.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3.存取款超过一万元的必须由两人送(取),途中不得携款停留或办理与其不相关的事。

4.如遇特殊情况、巨额现金当日不能存入银行时应及时报告以便进行重点防范。

(六)财务监管

1.按规定做好学校财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家长、师生的监督。

2.按规定开展校内财务监管活动,及时发现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追踪督促。

3.财务公开活动与财务监管活动均要建立台帐,资料归档齐全。学期结束要将收支情况予与公示。

4.学校将财务公开、监管工作列入学校管理工作内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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