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第二小学管理处罚条例
田家庵区第二小学管理处罚条例(试行)
为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保障学校各方面工作有序开展,营造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有效推进绩效工资,体现奖勤罚懒,优绩优酬,根据学校2006年制定的相关条例进行了修改,提请教代会讨论修改。
1、练法轮功、搞传销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扣除当年度绩效工资。
2、私自办班补课,谋取私利,一经发现,除退还学生所有费用外,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经教育不改的,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讲不利于团结、不利于工作的话,闹无原则纠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扣除年度绩效工资的10%。
4、有谩骂或进行人身攻击的,影响教师形象的,扣除年度绩效工资10%,情节严重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并承担法律责任。
5、在校内有酗酒、赌博、闹事的不良行为的,做出与田二小教师身份不符的事,取消评优资格,扣除当月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
6、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学校视为拒聘,给学校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上报教育局处理。
7、不允许私自为学生购买教辅读物,不允许为学生集体购买其他物品,发现核实后,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8、不经允许私自向学生收取费用,或是截留学生费用,一经发现立即退还,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9、不向家长索要财物,一经发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10、事假累计超过22天,病假累计超过66天,按照文件扣除绩效工资。
11、各部门负责人或中层干部不尽职、不尽责,玩忽职守,群众很不满意的,造成很坏的影响,扣除学期行政岗位津贴。
12、教职工及其子女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13、上班时间利用办公室电脑玩游戏、炒股、炒基金、聊天、卖产品盈利、浏览低级网页的,警告一次,再发现扣除20元。
14、预备铃响,任课教师必须走向上课班级,督促、检查学生课前准备情况;上课铃响后,应该开始上课。上课教师不能坐着上课。若不符要求,每次检查一项不合格扣5元。
15、上课途中,任课教师不离开教室,不接听电话、发短信,不会客、聊天,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和休息时间。若不符要求,每次检查一项不合格扣5元。
16、任课教师有责任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良好的学习习惯,组织好课堂教学,不让学生做与本学科无关的事,课堂秩序井然,保障教学质量;课内发生的事自行解决。抽查一项不合格扣5元。
17、必须严格按照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随意调课。每发现一次双方各扣5元。
18、任课教师不能占用学生其他学科的学习时间来完成本学科学习任务。每发现一次扣5元,造成其它后果的责任自负。
19、教师要关爱每位学生,不使用侮辱性语言,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0元,情节严重的按绩效考核办法处理。
20、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按要求及时批改作业,并及时订正。每次检查一项未完成或不合格扣5元。
21、每天上、下午要按时放学(放学铃声响后二十分钟以内),中午放学严禁留学生,违反一次扣5元。
22、任课教师要积极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听课节数不得少于每次教学活动节数的一半。少听1节扣2元;无故不参加教研组活动一次扣20元。
23、上班时间要认真钻研业务,做与教育教学相关的事。否则每发现一次扣5元。
24、要认真备课,按时撰写教学设计;否则,每次扣5元。(四十岁以下教师必须写详案)
25、任课教师要不断学习新的教育理念,注意交流、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教训,多动笔,多写作,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教师应该按时交送学校布置的各种材料,其中1项未交扣5元,1项未按时交扣1元。
26、为了保证教学常规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教导处要经常性的不定期地组织巡查,每月巡查不少于4次,并做好记录。
27、未按时、保质交送教研专题计划、专题总结等材料的,每次每位教研组长扣5元,组员每人每次扣3元;内容不具体,操作性不强,每次每位教研组长扣3元,组员每人每次扣2元;
28、未按时参加课题组例会;未按时完成课题组安排的相关课堂教学;未按时撰写、交送课题组安排的相关论文、教学设计等材料;每人每次扣5元;
29、无故不按时参加培训或培训期间迟到、早退,做与培训内容无关的事;未按时交送相关材料,每人每次扣20元。
30、无故未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理论学习活动(听专家讲座等);未按时交送相关材料;每人每次扣5元。(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升旗仪式等各类大型活动,迟到者每人扣5元,请假者每人每次扣2元,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20元)
31、未按时参加“小班化教学经验交流会”;未按规定交送相关材料;每人每次扣5元。材料内容不详,价值不大,引用内容超过全文的三分之一,每人每次扣3元;
32、不按时参加“分散时间 分项考试”, 每人每次扣5元;考试流于形式,每人每次扣3元;
33、学生成长袋内容不符合学校规定的“目录”要求,每人每次扣5元;
34、未按规定完成小班化教学方面其它材料的,每人每次扣5元
35、凡教室内无人时应及时关闭好门窗、电灯、风扇,不能执行者两次以上含两次,(扣班主任每次5元。*由当日值班领导检查登记)。
36、下班时最后一人离开办公室时及在电教室使用结束后要关好门窗,关闭电脑、电灯、空调、热水器电源,凡不能遵照执行者,(每发现两次以上含两次扣除责任人5元,)(办公室查不到责任人则全组教师每人扣5元,由当日值班领导检查登记)。
37、如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则由责任人赔偿损失。查不到责任人则由该室内所有成员负责,并扣发组内全部成员当月绩效奖金。
38、凡桌面被故意损坏、涂抹、划伤的,1-5张每张扣除班主任1元;6-10张每张扣除班主任2元;10张以上的每张扣除班主任5元。(此条从2010年9月1日执行)
39、凡课桌、凳被严重破坏导致不能使用的,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每张桌子120元、每把椅子48元、凳子20元。)。
40、教室班牌故意损坏的,损坏公物者每块照价赔偿20元。
41、教室玻璃故意损坏的,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小的每块15元;大的每块25元。
42、教室木门故意损坏的,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按实际维修价格为准。
43、卫生评定牌故意损坏的,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每个 5元。
44、班级一览表损坏的,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每块 25元。
45、如发现故意损坏电教设备的,按实际维修价格赔偿并追究班主任责任 ,每发现一次扣班主任5元。
46、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种有益的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每次扣5元。
4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行处罚。
48、班级管理要求:
(1)文明行为:说普通话,说文明语言。不随便乱扔垃圾。课间做文明游戏。
(2)卫生:各班级要按照学校划分的卫生包干区进行清扫,室内要做到桌凳干净整齐,地面、墙裙、门窗、黑板干净,环境区地面、绿化带干净。
(3)路队:按照学校规定,班主任带队,做到“安静、整齐”。
(4)大课间活动:大课间活动时,班主任带领学生参加活动,组织好本班学生认真做操。进、退场时要做到有序。
(5)黑板报:按学校要求定期出黑板报,无黑板出手抄报。
题目要切合内容、新颖;板面要突出主题、美观;内容要符合要求、趣味性、知识性强;板书要文字规范工整、无错别字。
(6)班队会:班会班主任要在教室组织好学生,针对学生实际情况进行理想、道德、纪律等方面的教育指导。队会要内容充实、秩序井然、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