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二小优秀教师选拔推荐实施方案
田二小优秀教师选拔推荐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激发全体教师立德树人、献身教育的热情,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认真落实市、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特制订此方案。
一、选拔推荐范围
具有教师资格,在本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取得突出成绩的在编在岗一线教师,5年内获得此荣誉者,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选拔推荐数额
先选拔校级优秀教师若干名,从中推荐区级优秀教师。
三、选拔推荐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要求,热爱祖国,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
(二)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真心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行为世范。真诚倾听学生呼声,回应学生关切,建立融洽师生关系。用好课堂讲坛等校园阵地,自觉抵制错误思想、不良风气及不文明现象,以实际行动为学生指引正确成长方向,积极增添社会正能量。
(三)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工作勤奋、任劳任怨,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四)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能,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
(五)立德树人,师德高尚,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省、市师德建设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师德实践活动,尊重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师德表现突出,育人富有特色,坚持家访,廉洁从教,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1)工作不服从学校安排,有无故旷课、擅自调课等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的现象。
(2)有“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有偿家教、从事经商及在校外兼职、兼课等行为。
(3)有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及歧视学生的现象。
(4)被学生、家长投诉,且经学校核实后,情况属实者。
(5)教学及管理弄虚作假,发生责任事故。
(6)其他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影响教师形象及学校声誉的行为。
(7)不能认真履行学校考勤管理制度的。
(8)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七)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选拔推荐办法
1.个人申报、民主评议、逐级审核方式进行。
2.申报评选材料,由学校研究决定,并在学校公示。
3.评选对象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推荐指标,择优推荐到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核。
五、考评标准(见附件1《田二小选拔推荐校级、区级优秀教师量化表》)
六、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人需填写相应的审批表格(见附件2),所有表格和文字材料均1式3份,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要求文字简练,内容真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时代感。同时,申报人需另附:(1)师德考核、年度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本人荣誉及教育教学成果的原始资料、证书等及其复印件1份。
2.材料报送时间:按通知要求报送,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 《田二小选拔推荐校级、区级优秀教师量化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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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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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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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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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级别及相应分值 |
自 评 分 值 |
考 核 分 值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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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行管 |
每月1分,累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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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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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0.5分,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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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情况 |
缺勤一天减(0.1、0.2、0.5、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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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称号 |
国家(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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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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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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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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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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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坛新星 学科带头人 骨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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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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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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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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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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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 |
国家(13、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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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1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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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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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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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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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 优秀软件 |
国家(1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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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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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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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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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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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论文 教学设计 |
国家(13、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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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累计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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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1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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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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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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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 导学 生 |
国家(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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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累计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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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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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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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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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国家(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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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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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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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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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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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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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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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所有计分项目时间为近三年)
1、班主任、教研组长每年按10月计算。填写时注明时间段。行管人员参照班主任加分,任职以上级任命通知文件为准。
2、荣誉:包括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班主任、先进个人、优秀教师等和学校有关的荣誉。
3、课堂教学:包括各级各类的示范课(观摩课、送课下乡)、评优课、研讨课、一师一优课等。其中未评等次的按同级别最高分值计分。
4、教学论文、教学设计: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论文、教学设计评选获奖的;或在教育刊物(有CN刊号)上发表的论文(附原件),不包括自编、汇编、寄款购书的论文。
5、辅导学生:必须是本人亲自辅导并跟所任学科相关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并有获奖证书及辅导证书或文件原件。团体赛按上一级别奖项同等次计算。
6、其他:除以上项目外,参加非教育各级、各类行政部门举行的比赛活动获奖的,特等奖比照一等奖、优秀奖比照三等奖计分。通讯赛降一等次计分。
7、每项每次获奖取一位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计分。教学论文、教学设计120分为上限;辅导学生、其他类别66分为上限。
9、出勤情况:起止时间均在近三年内,法定假除外,大病住院每天扣0.1分,非住院病假每天扣0.2分,事假每天扣0.5分。
请各位教师实事求是认真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