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和规定落到实处,结合本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政务公开评议考核,是指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中心各科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表现所做的量化考评。
二、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应坚持突出重点、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奖罚分明的原则。
三、区疾控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中心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纳入对科室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职责和权限的公开情况;
(二)重要事项的公开情况;
(三)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和方式、方法、结果的公开情况;
(四)服务承诺兑现情况;
(五)政务公开、办事服务场所建设情况;
(六)对群众申请或投诉的处理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各等次的标准:
优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社会反映好,群众满意率高。
良好: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工作有重点,措施比较得力,取得较好成效,群众比较满意。
一般:能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取得一定成效,群众基本满意。
较差:未能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工作不落实,群众不满意。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步骤:
(一)各科室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自查;
(二)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考核方案进行检查或抽查,对各项考核内容做出适当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汇总和各种形式考核结果后,确定各科室考核等次。
八、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由区疾控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奖惩措施:
(一)对评议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予以表彰;
(二)对评议考核评定为较差的,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结果,改正不明显的应予以通报批评;
(三)评议考核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十、本制度适用于本中心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