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建册须知

发布时间:2023-04-23 09:54信息来源:区妇计中心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建册时间及注意事项:

1、请于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点钟之前。

2、孕妇早上须空腹。

二、建册所需材料:

1、田区户口: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2、外地、外区户口: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田区长期居住证明或田区房产证/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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