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机构教师体检须知

发布时间:2023-04-23 10:08信息来源:区妇计中心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1张两寸蓝底或红底近期彩照(新办证人员还需另准备一张同样照片,背后写好幼儿园名称和自己姓名),有证的需将去年发放的合格证一起带来。

2、体检当天,需早晨空腹,女性避开月经期。备孕、怀孕、哺乳期的老师,体检时需所在学校提供证明,并加盖公章。

3、如体检后有不合格的项目需要进行复查,请在接到通知后三个月之内到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检查,并将合格的检查报告单递交到本单位,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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