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办理地点:田家庵区舜耕西路兰亭小区门口 田家庵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应提交以下材料:
1、新生儿父母出具的书面补发申请,说明补发原因;
2、在《淮南日报》上刊登原《出生医学证明》作废声明的原件。
3、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或副页的复印件,加盖复印件出具单位公章。
4、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新生儿及新生儿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未入户的新生儿,由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委托管理机构向辖区县(区)公安(分)局发出“关于核查入户情况的函”,公安机关据此函,开展新生儿入户情况核查,并出具“关于核查入户情况的回函”,签发机构根据公安机关回函情况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或副页。
6、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