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首次签发:各签发机构应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助产机构接生人员负责规范填写分娩信息;签发人员负责查验新生儿父母、领证人等相关有效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规范打印或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审核,并在审核无误后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办理地点:田家庵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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