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田家庵区第二幼儿园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4-08-27 10:25信息来源:田二幼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15 号),推进我园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要求,为及时将我园的最新动态和必要信息对外公开,确保家长和社会拥有知情权,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我园的信息公开制度。

  总则  

  第一条(依据)

  为建立公正透明的幼儿园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监督幼儿园依法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是指本单位所属的与幼儿园办学、教育教学、幼儿活动、收费帮困、公告服务等方面相关的以纸质或电子存储材料等载体反映的内容。

  第三条(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的原则。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坚持程序性、公开性、建设性、可操作性。

  第四条(组织实施部门)

  幼儿园设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幼儿园信息公开责任人。职能部门以及工作人员负责研究、协调推进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组织、指导、推动本制度的实施;幼儿园工会负责对部门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组织监督检查和评议。

  第五条 信息公开的范围

  一、全园师生、幼儿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依据本制度,向幼儿园申请要求幼儿园提供有关信息。

  二、幼儿园应当主动公开下列信息幼儿园基本情况及办园特色、园长介绍、部门设置、幼儿园联系方式、幼儿园发展规划、幼儿园章程、幼儿园的招生收费情况公开、困难学生资助类等信息。

  三、下列信息,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的,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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