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四幼门卫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12-29 16:29信息来源:田四幼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田四幼门卫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保安人员。
二、幼儿园门口安装监控,并与公安机关联网,摄像头设置符合安保要求,重点部位有红外线探头、一键报警等设能设备。
三、幼儿在园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执行园里的作息规定,定时开关大门。
四、严格值班记录和来客出入园登记制度,对来园办事的人员要经领导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园,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幼儿园。
五、幼儿入园、离园时保安和值班教师要站立在门口,密切关注出入人员,防止幼儿擅自离园。上课期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接走时,门卫要通知幼儿本班教师,由教师将幼儿送至家长手中。
六、每天离园后,负责检查全园内的门窗及设施,如有问题及时汇报。
七、加强夜间值班巡逻,做好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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