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四幼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5-07 16:19信息来源:田四幼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田四幼教师管理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二、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三、因工作造成一般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一切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除工资100元/次。  
  四、教师在园内、园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  
  五、下班前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六、教师有事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七、值班老师应遵守值班时间,比正常上班时间早到半小时,下班时迟走半小时,当班或值班时间,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八、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
  九、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坚持积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树立与孩子平等的观念:蹲下来和孩子说话,抱起来交流,牵着手教育。      
  十、教师要注意仪容仪表,不留长指甲,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不穿奇装异服,长头发扎起来。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 
  十一、带班期间不接、不打电话、不接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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