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由田家庵区文化和旅游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田家庵区文化和旅游局网站(https://www.huainan.gov.cn/public/column/118323199?type=3&action=detail&title=2021)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田家庵区文化和旅游局(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国庆中路128号,电话:0554-2674553,邮编:23200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田家庵区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不断强化便民服务要求,公开质量和效果得到显著提升,树立了诚信、公正的良好形象,促进了全区文化、旅游事业的繁荣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区文旅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5条。主要做法,一是围绕我区2021年文化旅游行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全年发布上级政策解读7篇,本级政策解读8篇。其中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群众文化系列活动、开展文化旅游领域“二码”核验检查,全力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全面公开、精准解读政策措施,做到解读材料内容翔实、形式新颖、效果显著,提高我局解读政策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二是坚持局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建立健全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带头落实解读回应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解疑释惑,引导社会舆论。全年主动回应重大政务舆情信息8条,互动回应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二是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内容建设,坚持先审后发,杜绝涉密信息、违规信息上网,避免出现严重表述错误。三是定期对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检查,及时更新栏目信息、规范信息内容。四是强化日常整改。根据区信息中心工作提示和整改要求,及时更新栏目信息,整改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涉密信息、违规信息上网问题,没有出现严重表述错误问题,同时也没有出现栏目过期未更新、信息内容不规范等现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以政府网站为平台,以政务公开为手段,坚持在区政府网站第一时间公布政务信息,第一时间做好政策解读,第一时间回应百姓关切。二是对照《安徽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技术标准》和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集约化平台网站栏目规划、目录梳理和功能调整,规范数据接口和技术架构,完成与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及应用系统的对接、清洗、归类、历史数据迁移及增量数据采集等任务,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程度。三是提高政府信息发布、公共管理、办事服务的响应速度和质量,保障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四是推进政务公开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方便群众查询、办事,拓宽线下政务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理顺和完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全年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工作会议4次,针对区委、区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省市测评结果,先后5次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要求。二是积极参加区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三是认真做好整改工作,每次省市测评结果下发后,我局都及时对照存在的问题,认真扎实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需要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自查的主动性不够,导致部分栏目更新不够及时,影响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对信息公开栏目在规范性操作方面还存在一些偏差,发布的信息内容与栏目信息公开要求不符,导致测评扣分;三是政府公开的信息不均衡,部分栏目信息数量不多,信息内容简单、匮乏;四是从事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推进;五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度,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坚决杜绝栏目到期未更新问题的发生;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和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三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工作人员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五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予以全面及时的回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市、区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以田家庵区政务服务网为服务载体,统一向公众提供服务,向公众提供的所有服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进一步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把信息公开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