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8 阅读次数: 字体:【  

报告系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统计数据的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按照田家庵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充实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系统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建立起“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主抓、职能股室分工配合实施”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具体措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从而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制度

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公开形式和时限,明确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进行。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三)扎实开展培训宣传工作

我局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宣传,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条例》意识。组织全局干部参加网络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学习,普及《条例》知识。营造浓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推动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内容

我局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涉及注册登记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企业登记程序、本机关职责范围、内设机构、人员分工等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我局运用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传递政务信息,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及时有效。还充分利用12331投诉热线、本局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便民资料等多种形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我局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帮助社会公众理解政策,主动及时地把事关全局、涉及社会普遍关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传达给社会公众。宣传解读政策,解答群众的提问和咨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方面: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基层监管所与社会各界“面对面”述职述廉活动,主动征求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代表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和评议。今年,我局述职述廉工作要求局机关所有股室向全局干部职工及广大服务监管对象述职述廉,拓宽了述职述廉的领域,这项活动的开展为人民群众包括监管服务对象搭建了一个面对面、零距离了解我局工作的平台。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倡导文明服务。今年以来,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服务层次和服务质量。同时坚持以创优发展环境为根本,以服务企业为核心,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工商,增强为企业服务的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带着感情去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三是,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树立优良作风、提升机关效能、提高服务质量,使服务意识更加强烈浓厚、服务方式更加规范便捷、服务内容更加公开透明、服务过程更加高效廉洁,大力营造“为民、利民、便民”、“亲商、扶商、富商”和“人人关心环境、人人创造环境”的浓厚氛围,努力形成高效透明的服务环境、公正严明的法制环境、宽松灵活的政策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止2018年底,我局未收到任何申请。也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存在收费项目及费用减免等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18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全面等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改进,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少数栏目缺少实质性内容,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公开方面的工作协调性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管理与维护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2019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二是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三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产品质量、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政务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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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