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信息来源:田家庵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阅读次数: 编辑:程思  字体:【  

田家庵区城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

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6项内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田家庵区政府网站(http://www.huainan.gov.cn/public/column/118323223?type=4&action=list)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区田家庵区城管局信息公开年报下载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田家庵区城管局联系(地址:淮南市国庆中路156号,电话0554-3620017,邮编:23200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田家庵区城管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决策部署,按照《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对标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质提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

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一是加强栏目建设,对涉及本单位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事项。二是做好政策发布和相关解读。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涉及民生和社会关注热点等工作方面的工作信息。及时发布法律法规、部门文件和上级及本级政策解读信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加大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我局疫情期间应对措施及相关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线上线下”信息公开申请方式和申请渠道,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次。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运行管理、内容保障等一系列工作进行了规范。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管理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分类,归档。及时公开我局规范性文件,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不断做优公开信息存量,扩大信息发布增量,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69条次。

(四)公开平台建设

在区信息中心的指导下,我局不断加强公开信息平台建设,通过田区人民政府网站等方式公开各项工作,按要求做好网站的整合、迁移,设计、更新等工作,全面优化网站栏目的开设及内容。对标《省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 年版)》,建立信息公开目录,并在相应的目录下面增添了相应的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考核监督。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定准基调,以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及整改培训会要求,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自查及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社会评议。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听取意见建议,对不足之处进行及时修正,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当中,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公开内容单一、内容不规范,信息发布质量不高。

(二)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此,应从以下方面来改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梳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该公开内容全部公开。提高信息发布质量,规范信息发布内容,推动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度,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规范的对外公开,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1年政务公开年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