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洞山街道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综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和有关统计数据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山街道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tj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洞山街道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阳光国际城东区三号楼,电话:0554-6644046,邮编:232001)。
一、情况概述
2017年,我街道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田家庵区人民政府相关制度规范,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街道为目标,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具体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二是进一步从公众需要出发,结合本街道工作实际,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及时将本街道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在规范性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如果确定需要公开的,我街道都及时地在田家庵区政府门户网站中予以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
四是进一步加强了学习培训,切实调动了广大干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洞山街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9条。重点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点公开了优抚、救助、劳动就业保障等方面政策,办事服务流程等信息。
(2)政务活动情况。重点公开了政府当前中心工作的主要内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过程及结果。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重点公开了财政预算、决算、审计情况以及民生工程资金和公共财政拨付、使用、监管情况。
(4)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重点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街道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街道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情况
洞山街道设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洞山街道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共1人,无经费。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注重时效性,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2018年,我街道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信息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街道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尤其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和准确性。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使街道办事处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