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田家庵区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田政办秘〔2021〕26号
关于印发《田家庵区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 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属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田家庵区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2021年9月25日
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田家庵区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
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治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巩固提升2018年以来专项整治成果,根据省民政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民务函〔2021〕207号)和《关于印发<淮南市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民〔2021〕90号)部署要求,现制定我区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目标考核,确保统一部署推进,多部门合力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不同的违法违规类型,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能简单“一刀切”和粗暴执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稳妥有序,依法依规。整治工作既要充分体现法纪严肃性,也要稳妥操作,把握好法规政策界限。把整治的重点聚焦到企业和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上。注重总结借鉴以往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妥善防范处置各种矛盾,确保既解决问题,又解决好群众合理利益诉求。
(四)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立足当前,围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等突出问题,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既依法查处殡葬服务运营主体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又深入分析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解决屡禁不止的顽症痼疾。
二、具体任务
(一)整治殡葬中介服务违法违规谋利行为。
1.对违法违规从事殡葬中介服务或提供遗体存放、整容、守灵、祭奠等涉及遗体服务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2.对在提供殡葬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时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对违规开展殡葬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依法进行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对违规的医疗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委)
4 .对非法接运遗体的社会车辆(救护车除外),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5.对开展殡葬服务过程中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田家庵公安分局)
(二)整治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行为。
6.对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建设的非法公墓,依法进行查处,坚决予以取缔,限期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责任单位:区民政局、田家庵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7.对未履行审批手续或审批手续不全、违法占地或者超出批准建设用地面积的公益性安葬设施,依法查处后,对超红线建设的,限期整改;经多方论证确需保留且符合土地使用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补办相关手续。(责任单位:区民政局、田家庵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三)整治改变公益用途违规经营行为。
8.对以家族集中存放骨灰形式整间出售的安葬设施,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并限期改造为开放式骨灰存放方式。(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三、时间安排
(一)2021年9月底之前。区民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处置措施、责任部门、步骤时限,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2021年10月至12月。区民政局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整治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治到位。12月20日前,区民政局要向区政府和市民政局书面报告总体整治情况。
(三)2022年1月。配合省联合工作组,调研评估专项整治效果。要压实责任,对整治工作不扎实、走过场,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在区委统一领导和区政府统筹协调下,依托现有殡葬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或提请成立区委、区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沟通会商、工作统筹,形成协同整治合力。要压紧殡葬中介服务机构、殡葬用品销售机构等单位的主体责任,责令各相关主体自查自纠,立行立改。要压实相关部门的审批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执法监管责任,从立项、用地、审批、建设、价格、销售、执法等各环节,对照整治要求一一进行整改。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做好相关整治任务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讲究方式方法。要创新工作方式,对拒不整改的建设运营主体,要把相关信息数据和失信情况等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对散埋乱葬整治,要以政策宣传、说服教育为主,以服务保障、积极引导为先,严格落实“先建后拆、先签后移”。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积极性,综合运用典型带动、政策奖补、乡规民约等多种手段,强化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群众主动参与专项整治。要采取“一案一策”方式,逐条列明违法违规情形,明确整治依据、执法主体、处置措施等,确保整改成效。要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要加强研判、挂牌督办,做好风险防范、矛盾化解等工作,严禁发生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三)健全长效机制。要深挖问题成因,从改善公益性安葬服务供给、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改进创新治理方式等方面入手,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建立健全规范安葬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坚持规划先行,将殡葬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因地制宜研究出台建设方案,探索调整土地性质,通过改造升级的方式建设新的农村公益性公墓,一并解决农村散埋乱葬和殡葬设施短缺的问题。
(四)做好舆论引导。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政策解读及舆情管控,不主动宣传,不制造舆论热点,但要注意政策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要充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消除误解误读和不必要疑虑,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要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对不实或恶意炒作信息,及时予以澄清。同时,对专项整治以外的其他殡葬工作,要继续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作,为专项整治和殡葬改革工作营造健康舆论氛围。
附件:1.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台账
2.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一案一策”表
3.田家庵区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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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在地市 |
整治价格虚高墓地(个) |
整治存在违法违规殡仪馆(个) |
整治殡仪馆违法违规收费(起) |
整治限制丧属自带文明丧葬用品(起) |
整治违法违规殡葬服务中介(家) |
整治医院太平间(个) |
整治非法接运遗体车辆(辆) |
整治未批擅建安葬设施(个) |
整治未批擅建经营性公墓(个) |
整治经营性公墓内超标墓位(个) |
整治经营性公墓内违规预售租墓位(个) |
完善审批手续公益性安葬设施(个) |
违法违规经营公益性安葬设施(个) |
整改违法违规公益性安葬设施墓位(个) |
整改违法违规公益性安葬设施格位(个) |
纳入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建设运营主体(个) |
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建设运营主体(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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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
违法违规行为“一案一策”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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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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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排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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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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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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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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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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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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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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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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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违法违规类型为墓地价格虚高、殡仪馆违法违规谋利、殡葬中介服务违法违规谋利、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擅自建设安葬设施、改变公益用途违规经管等5类行为及2018年纳入整改清单且未完成整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群众举报问题等3类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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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田家庵区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 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 峰(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徐友春(区民政局局长)
史开宇(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胡 涛(区卫健委副主任)
邓 陈(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孙业景(区发改委副主任)
张峰霁(田家庵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长)
陈宏寅(田家庵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 然(安成镇副镇长)
陈乃耀(舜耕镇副镇长)
庞士春(曹庵镇副镇长)
郑孝双(史院乡副乡长)
马晓慧(田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静静(淮滨街道党工委委员)
盛绍改(新淮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陈方庆(国庆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詹 洁(公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姬 智(朝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旭(洞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虞 艳(龙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谢珊珊(泉山街道党工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徐友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