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负责人解读】田家庵区统计局局长郭俊解读《关于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年”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04-24 15:43信息来源:田家庵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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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人:田家庵区统计局局长郭俊
  问:郭局长,感谢您为我们解读《田政办〔2023〕3号关于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年”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下面,我以提问的方式请您解答。请问,出台本《办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巩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问:《办法》中明确了哪些总体目标?

答:总体目标一是统计普法宣传效果明显提升。二是统计业务水平明显提升。三是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升。四是统计监督效能明显提升。

问:《办法》中确定了哪些主要措施?

答:主要措施有:(一)加强法治学习宣传。压实领导责任,常态化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把统计法列入党校教育培训必修课,并将统计法纳入全区普法计划。定期开展“以案示法”警示教育活动,定期开展“回头看”,清理违法统计法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

(二)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岗位设置,保证统计工作的独立性。规范执行首席统计员制度,安排专职首席统计员从事统计工作。乡镇(街道、园区)根据统计工作任务量配备专兼职辅助统计员。统计调查对象明确统计负责人和承担统计工作的部门、人员,按要求设置统计原始记录和建立电子统计台账。统计职能部门要依规设立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指定分管负责人,建立首席统计员制度,定期向统计部门共享汇总统计数据。

(三)加强业务素质建设。组织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综合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实现划片培训全覆盖。巩固“统计服务千企行动”成果,定期深入调查对象开展服务,指导调查对象规范统计工作;细化辅导“四个一”服务内容。压实城乡居民收支调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定期开展记账户走访。

(四)加强数据质量管控。严把企业(项目)纳统关口,建立纳统数据质量包保责任制,严查纳统资料造假,加强自查检查。市、区、乡镇(街道、园区)三级联动,综合利用多种查核方式,实现对统计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全覆盖。切实把精力和功夫放在 抓项目建设和市场主体培育上,建立“六个一批”重点项目库,加强全过程服务管理。

(五)提升统计监督效能。鼓励统计执法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充实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定期组织统计执法人员参加全市培训,提升办案能力。加强部门联合抽查,对重大典型统计违法案例进行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强化统计监督结果运用,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继续将统计工作列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问:《办法》中明确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保障措施有:

(一)各乡镇、街道、园区、部门高度重视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协调推进工作,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对基层统计工作的投入,完善统计人员岗位补助制度。落实各类统计调查和大型国情国力调查所需经费,将聘用的统计相关人员的劳动报酬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对“四上”及其他抽样调查企业统计工作开展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兑现各类激励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督查指导,确保每项措施落实到位。对部署和落实不到位、敷衍塞责的乡镇(街道、园区)、部门进行通报,确保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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