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食安名坊”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16 09:26信息来源: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食品小作坊规范管理水平,保障食品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传承弘扬地方特色饮食文化,更好地发挥优质食品小作坊在保障和改进民生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食生〔2020〕25号)、《淮南市“食安名坊”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淮市监食生函〔2024〕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该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推动区政府重视并组织协调辖区内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食安名坊”培育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给予政策扶持,保障此项工作落实、落地。

坚持部门联动。各所各股室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在乡村振兴、绿色产业发展、质量提升、商标注册、“非遗”申报、“老字号”申报、品牌宣传、产品推介等方面,协同推进“食安名坊”培育工作。

坚持作坊主责。引导、督促食品小作坊业主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环境、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增强诚信自律、注重品牌建设,提升食品小作坊规范化水平。

二、 工作目标

坚持“培育为先,好中选优”的原则,在选取的2家优质食品小作坊中聚力打造1家“食安名坊”,以点带面提升全区食品小作坊整体品牌形象,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安排

(一)申报条件

“食安名坊”需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依法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连续生产经营3年以上,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2.生产环境整洁,生产管理规范,生产条件、设施设备、过程控制、人员管理、产品检验等环节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3.产品质量优良,近2年监督抽检未发现不合格、未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4.传统特色鲜明,品牌在当地具有较高知名度。

四、 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1.明确培育计划。根据我区食品小作坊发展状况,加强宣传引导,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食品小作坊主动申请成为“食安名坊”培育对象;市、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初次筛查工作,拟重点推选2家小作坊进行强化培育;组织“食安名坊”培育对象及监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对培育对象“一坊一策”制定培育方案(见附件1),结合《安徽省“食安名坊”评分表》明确培育措施和责任分工,分解落实培育任务。(3月底完成)

2.推动规范提升。各所各股室要加大对培育对象的帮扶指导力度,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资金奖补等多种形式,指导推动培育对象开展生产条件再提高、生产工艺再优化、生产管理再规范等相关工作,帮助培育对象逐条对照评分标准补缺补差、规范提升。(7月底前完成)

3.开展初审申报。培育对象经自查达到“食安名坊”条件后,应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报。区局开展初审并提出申报意见后,向市局报送申报表。(8月底前完成)

4.开展评分推荐。配合市局对申报单位开展现场评分。(9月底前完成)

5.开展省级评审。配合省局对淮南市推荐的“食安名坊”候选单位开展书面评审和现场评审。(11月底前完成)

6.实施动态调整。建立完善“食安名坊”动态调整机制。各所各股室要加强对“食安名坊”的跟踪监管,掌握其生产经营状况,发现不能持续保持条件、发生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以及转化为食品生产企业等情况时,应立即向区局通报。市局依据区局报送情况及时取消不再符合条件的“食安名坊”称号,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视“食安名坊”缺额情况适时予以补充。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安名坊”培育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乡村振兴、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质量提升、文化旅游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深入谋划、创新举措、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积极争取属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帮扶指导,严肃工作纪律。要充分调动培育对象的主动性、积极性,在食品小作坊业主自愿的前提下通过监督抽检、现场会、专家指导、线上线下培训等方式开展各项培育工作,帮助食品小作坊提档升级。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接受任何吃请,不给食品小作坊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三)加强宣传推介,凸显社会效益。要深入总结、广泛宣传“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氛围;积极组织“食安名坊”参与各类产销对接、展览展销、文化交流等宣传推广活动,不断提高我区食品小作坊品牌影响力;重视品牌推广工作,充分发挥“食安名坊”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水平整体提升。

 

附件:1.田家庵区“食安名坊”“一坊一策”培育方案

2.安徽省“食安名坊”申报表

3.安徽省“食安名坊”推荐表

4.安徽省“食安名坊”评分表

5.安徽省“食安名坊”推荐(备选)名单


附件1

田家庵区嘉华食品加工厂“食安名坊”

“一坊一策”培育方案

序号

培育任务

培育措施

帮扶措施

落实时间

1

优化生产加工场所环境

全面检查生产加工场所卫生情况,定期开展场所清洁、消毒工作

现场提供指导,提出优化生产加工场所环境的意见建议

9月底前

2

升级生产加工设备设施

更新老旧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施符合标准

协助设备选型、提供升级方案,现场提供技术指导

9月底前

3

严格原辅材料进货查验

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监督查验流程,协助建立档案

9月底前

4

加强生产加工过程控制

严格按照工艺流程操作,确保食品安全,严格控制污染物、微生物、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切实防控风险

提供工艺流程优化建议,现场提供指导帮扶,对成品进行监督抽检

9月底前

5

提升人员管理水平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操作规范性

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升员工食品安全水平

9月底前

6

规范产品标识

确保产品标签清晰、准确、完整

提供标签制作指导,提供标签审查服务,监督实施

9月底前

7

强化产品储运和销售管理

建立完善的储运、销售体系

协助建立销售台账,监督储运条件

9月底前

8

守法诚信经营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提供法律咨询,监督诚信经营

9月底前

9

打造品牌影响力

扩大品牌知名度,树立良好形象

协助品牌宣传,提供市场推广支持

9月底前

10

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结合传统元素,传承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内涵

协助文化传承活动策划,提供文化指导,做好企业文化宣传

9月底前

11

建设透明作坊

实现生产透明化,增强消费者信任

协助接入可视化监管平台,进行实时监管

9月底前

12

主动提升质量与安全管理

积极主动开展提升改造

定期组织质量安全管理培训,为生产加工场所、设备等提升改造提供指导

9月底前

 

 

 

 

 

田家庵区班良胜酱鸭店“食安名坊”

“一坊一策”培育方案

序号

培育任务

培育措施

帮扶措施

落实时间

1

优化生产加工场所环境

全面检查生产加工场所卫生情况,定期开展场所清洁、消毒工作

现场提供指导,提出优化生产加工场所环境的意见建议

9月底前

2

升级生产加工设备设施

更新老旧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施符合标准

协助设备选型、提供升级方案,现场提供技术指导

9月底前

3

严格原辅材料进货查验

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监督查验流程,协助建立档案

9月底前

4

加强生产加工过程控制

严格按照工艺流程操作,确保食品安全,严格控制污染物、微生物、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切实防控风险

提供工艺流程优化建议,现场提供指导帮扶,对成品进行监督抽检

9月底前

5

提升人员管理水平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操作规范性

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升员工食品安全水平

9月底前

6

规范产品标识

确保产品标签清晰、准确、完整

提供标签制作指导,提供标签审查服务,监督实施

9月底前

7

强化产品储运和销售管理

建立完善的储运、销售体系

协助建立销售台账,监督储运条件

9月底前

8

守法诚信经营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提供法律咨询,监督诚信经营

9月底前

9

打造品牌影响力

扩大品牌知名度,树立良好形象

协助品牌宣传,提供市场推广支持

9月底前

10

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结合传统元素,传承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内涵

协助文化传承活动策划,提供文化指导,做好企业文化宣传

9月底前

11

建设透明作坊

实现生产透明化,增强消费者信任

协助接入可视化监管平台,进行实时监管

9月底前

12

主动提升质量与安全管理

积极主动开展提升改造

定期组织质量安全管理培训,为生产加工场所、设备等提升改造提供指导

9月底前

 

 

 

 

附件2

安徽省“食安名坊”申报表

 

小作坊名称及登

记证编号

 

 

 

 

食品类别

 

从业人员

(人)

加工场所面积

 

(平方米)

 

年销售额

 

(万元)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自荐理由(可附页)

 

 

 

 

 

 

 

 

 

 

(签字或盖章)

     

 

 

 

 

属地县级

市场监管部门意见

 

 

 

 

 

 

 

 

(   )

        


附件3

安徽省“食安名坊”推荐表

 

小作坊名称及登

记证编号

 

  

 

食品类别

 

从业人员

(人)

加工场所面积

(平方米)

年销售额

(万元)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现场评分

 

(分)

基础项得分

(分)

加分项得分

(分)

推荐理由(可附页):

 

 

 

 

属地市局意见

 

 

 

 

 

 

(盖章)

        

 


附件4

安徽省“食安名坊”评分表

小作坊名称及登记证编号:                                    地址:                                  

 

 ()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问题描述

 

 

 

 

 

 

 

 

 

1.生

产加

工场

1.1

外部环境卫生情况

外部环境整洁、卫生,无外来污染。

4

 

 

1.2

区域分离情况

生产加工区域与生活区、办公区有效分离。

3

 

 

 

1.3

 

生产区域卫生情况

生产加工区域清洁、卫生,光线、通风良好,无积水、裸露废弃物或者其他与生产无关杂物,无鼠类、昆虫等侵入,无饲养畜禽等

 

3

 

 

1.4

工艺布局情况

生产工艺布局合理,无交叉污染

4

 

 

 

1.5

地面卫生情况

地面采用水泥、瓷砖等硬质材料铺设,平整、无裂缝、清洁卫生,

 

3

 

 

 

1.6

 

墙面卫生情况

墙面采用无毒、无味的防渗透材料建造,或者使用无毒、无味,防霉、不易脱落的涂料粉刷,墙面光滑、无污垢,潮湿场所墙面有效防潮。

 

4

 

 

 

1.7

屋顶卫生情况

屋顶采用无毒、无异味材料建造,表面清洁,无脱落、不漏雨。

 

2

 

 

1.8

门窗卫生情况

门窗闭合严密、开闭正常,清洁卫生。

3

 

 

 

 

 

 

 


 

 

 

 

2.生

产加

工设

备设

2.1

设施配备情况

配置满足要求的洗手、消毒、照明、更衣、通风、排水、温控、 清洗等设施,使用正常。

3

 

 

 

2.2

设备设施材质及区分情况

直接接触食品物料的设备、设施、工具、容器等的材质符合安全标准;接触即食食品与非即食食品的设备、设施、工具、容器明显区分,无混用、误用。

 

3

 

 

2.3

防鼠防虫等其他设施配备情况

设置必要的防鼠防虫、废弃物存放设施。

2

 

 

 

 

 

 

 

3.原

材料

 

3.1

原辅料进货查验情

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进货台账,记录真实完整(1分);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有合格证明(1分)。未有原料肉无检验检疫证明的情形(2分)。

 

4

 

 

3.2

配料登记情况

所有配料如实登记备查。

3

 

 

3.3

原辅料存放情况

贮存环境整洁卫生,原辅料离地离墙存放,食品添加剂单独存放有必备的冷冻、冷藏等设施。

3

 

 

 

 

3.4

 

原辅料卫生情况

原辅材料质量符合要求(1分);过期、失效、变质、污秽不洁及受到其他污染的原辅材料和回收食品单独存放,明确标示(1分);回收食品、变质食品采用适当方式进行处理,保留登记、处理记(1分)。

 

 

3

 

 

3.5

生产用水情况

生产用水水质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2

 

 

 

4.生

产加

工过

程控

4.1

关键工序控制情况

按照工艺和配方进行生产,对关键加工工序及质量控制点进行有效控制。

3

 

 

4.2

生产过程卫生控制情况

原辅料、半成品与成品有效分离,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工具、容器等表面清洁无污染,无发霉、生锈现象。

3

 

 

4.3

食品添加剂及消毒清洁剂贮存、保管、使用等情况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记录真实完整(2分);有专人负责食品添加剂、清洁剂、消毒剂的贮存、保管、领用(2分)。

 

4

 

 

5.人

5.1

人员健康情况

直接从事生产加工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2

 

 

 

 

 

 

 

 

员管

 

5.2

 

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操作人员保持个人整洁,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鞋,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饰物、不喷洒香水,不在加工场所内吸烟和吐痰。

 

3

 

 

6.产

品标

 

6.1

产品标识及信息情

有包装食品的标签符合要求,无包装的食品采取适当方式提供基本信息。

 

3

 

 

7.产

品储

运和

销售

7.1

贮存、运输场所及工具情况

贮存、运输食品场所、工具整洁卫生,不受污染(1分);贮存、运输的温、湿度符合要求(1分)。

2

 

 

7.2

产品销售记录情况

有销售台账或留存票据,产品销售去向明确。

2

 

 

 

 

8.守

法诚

信经

8.1

食品安全公开承诺情况

向社会公开承诺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和承担社会责任,承诺书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2

 

 

8.2

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情况

按规定建立并有效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2分);主动及时化解消费纠纷(1分)。

3

 

 

 

 

8.3

 

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新投产、停产后重新生产或者改变生产工艺后生产的首批产品进行检验

(2分);每年对生产或者销售的食品至少进行次检验,并根据

食品安全管控需要增加检验频次(2分)。

 

 

4

 

 

合计

80

 

 

提升

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情况描述

品牌

影响

注重品牌宣传推广,产品在当地具有较高知名度(3分);消费者对品牌中蕴含的饮食文化和传统工艺的认识、熟悉、了解程度较高(2分)。

 

5

 

 

文化

传承

具有深厚的文化积淀(1分);深耕特色文化,挖掘文化内涵,推动传统工艺传承创新,开展文化内涵提炼展示(1分);被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华老字号等荣誉称号(2分)。

 

4

 

 

 

 


 

 

 

透明

作坊

在原辅材料验收、清洁消毒、生产加工等关键点位安装视频监控,在生产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展示生产加工过程(2分);视频监控接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可视化监管平台(2分)。

4

 

 

主动

提升

参与“食安名坊”培育行动积极性、主动性较高(2分);主动投入人力、物力用于提升改造,如设备设施更新、生产厂房改造、生产条件提高、生产工艺优化、生产流程规范、标准制定等(3);被市局评为示范小作坊(2分)。

 

7

 

 

合计

20

 

 

 

 

 

 

 

 

 

否决项目

 

1

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或连续生产经营不满3年。

 

 

2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3

伪造、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小作坊登记证,存在虚假标注生产者名称、地址、配料表、生产日期等违法行为。

 

 

4

使用过期、失效、变质、污秽不洁、回收及受到其他污染的原辅材料。

 

 

5

2年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或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或发生较大影响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6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且信用风险等级为失信类。

 

评分结果:□通过(安全项目不少于75分,且无否决项目)          □不通过

评分人员:                                                              评分时间:                  


  5

安徽省“食安名坊”推荐(备选)名单

 

序号

小作坊名称及编号

地址

生产食品类别  (按许可大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所属县  (市、区)

评分情况

 

1

 

 

 

 

 

 

总得分

安全项目得分

提升项目得分:

 

2

 

 

 

 

 

 

总得分:

安全项目得分

提升项目得分:

 

3

 

 

 

 

 

 

总得分:

安全项目得分:

提升项目得分

 

4

 

 

 

 

 

 

总得分:

安全项目得分:

提升项目得分

 

5

 

 

 

 

 

 

总得分:

安全项目得分:

提升项目得分:

 

6

 

 

 

 

 

 

总得分:

安全项目得分:

提升项目得分:

我局已组织人员对上述食品小作坊进行现场评分,并已将名单向社会公示,现予推荐。

推荐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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