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区文旅局局长汪旭东解读《田家庵区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田家庵区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省、市、区安委会统一部署,制定田家庵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制定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省安委会105条工作举措、市安委会115条具体举措和区安委会98条实施举措,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主要任务: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健全完善“一件事”,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措施落地见效;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尽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1.常态化推进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督导工作。聚焦阶段性重点任务、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重点时段防范措施落实等,每季度对辖区文化旅游行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督导,强化全过程督促指导,着力帮助找准安全生产领域源头性、根本性问题。
2.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牢固树立不能以牺牲人民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针对性督查检查。
3.压实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按照《田家庵区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实施意见》《田家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要求,各文旅行业落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监管,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落实辖区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业务部门负责人培训任务。
(二)文化娱乐类场所。
1.开展公共文化场馆安全整治。会同消防救援部门重点检查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完好有效;应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防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
2.开展网吧(网咖)、歌舞娱乐游艺场所安全整治。会同消防救援部门重点排查整治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应急疏散通道等消防隐患,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应急通道和安全出口、燃气和电气设备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严格巡查频次,做好突发事件处置等安全防范和管理工作,加强一线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能力。
3.开展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新兴业态安全整治。会同公安、消防救援、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新兴业态的监督指导,督促经营主体依法办理登记,履行备案手续;严格剧本内容审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强化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有关消防安全要求,确保经营场所安全运营。建立多部门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协调监管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提升公共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4.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整治。抓好火灾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定期对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消防检查,推广技防、物防措施,指导文保单位建立专兼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配齐消防装备器材,加强日常训练和实战演练,提高初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5.开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围绕“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查场所消防安全设置是否达标”“查火灾危险源管理是否规范”等专项检查,全覆盖摸清底数,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机构依法坚决予以关停。
(三)旅游类场所
1.开展A级旅游景区安全整治。一是建立完善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制度,加强游客承载量监控,及时采取引流、限流、疏散等避险措施,防止过多游客涌入,发生拥堵和踩踏等事件。二是会同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低空飞行、游船游艇、小火车(电动游览车)等风险较高的旅游娱乐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完善各类警示标识,对达不到安全标准和要求的,坚决依法停止运营和使用;有高处坠落风险的旅游场所和设施设备,要重点检查“一会三安”(班前安全例会,安全员、安全帽、安全绳)制度落实情况。三是提前谋划部署汛期隐患排查工作,对洪灾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关键部位开展全面细致摸排,防止发生塌方、滑坡、泥石流等事故。四是加强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火源管控,在火险等级为橙色及以上时段,严格落实易燃易爆品检查制度,采取限行限流等应急措施。五是细化完善应急管理预案,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
2.开展星级饭店安全整治。会同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强化消防设施维保,确保应急通道畅通,开展燃气和醇基燃料存储、使用安全检查;落实食品安全要求,确保食品采购、运输、加工、贮藏等各环节规范,食品留样等制度执行到位;加强对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3.开展旅游包车安全整治。督促指导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规范旅游包车行为,不得违规将私设“景点”作为旅游产品予以销售或推荐;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进行安全评估,加强对导游、驾驶员和游客的安全教育;会同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进一步规范旅游客运安全带使用,保障游客出行安全;排查旅行社是否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是否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
4.开展涉水旅游项目安全整治。夏季即将来临,各A级旅游景区等要重点围绕沟、塘、河、湖等水面区域及涉水旅游项目,做好安全宣传、安全警示、隔离防护、巡防巡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备救援器材,全面排查防溺水工作薄弱环节和存在隐患,扎实做好防溺水工作。
保障措施:
1、严格督查检查。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公安、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城乡建设等部门参与,对全区文化娱乐和旅游场所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下沉一线、深入现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尾巴,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坚持闭环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严密监控,限期整改;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无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停止使用设备设施或关停经营场所。同时,对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出现隐患“反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