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街道地震应急预案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街道地震应急体制机制,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淮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规、规章和工作要求。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淮滨街道遭受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科学应对、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
2.1淮滨街道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地震灾害发生后,淮滨街道办事处成立街道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协调开展街道级层面的抗震救灾工作。负责做好上级下派到现场的指挥部及各救援队伍的协调配合、引导救灾和后勤保障工作。街道抗震救灾领导小组设双组长,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共同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和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副主任担任,成员由科级领导干部、街道属机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街道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由淮滨街道分管安全的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街道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街道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下设抢险救援、群众生活保障、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社会治安6个工作组。
2.2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地震时立即组织群众开展紧急避震和自救互救,立即向淮滨街道办事处报告地震受灾情况(人员伤亡和房屋倒塌情况,以及其他大的次生灾害和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隐患,引导上级应急救援队开展紧急救援。
第三章 灾情报告
3.1灾情报告
3.1.1地震灾害发生后,居委会要立即向街道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地震受灾情况。主要报告人员伤亡情况,牲畜死伤情况,房屋倒塌和受损情况,通讯、供水、供电、交通受损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次生灾害等情况。
3.1.2地震发生后,街道办事处立即启动全街道灾情速报网络开展灾情搜集,并速向区委、区政府和区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等报告灾情。
第四章 应急响应
4.1预案启动
发生地震灾害后,街道立即启动本街道应急预案,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在区委、区政府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实施具体应急工作。
4.2 响应措施
4.2.1召开会议研究启动淮滨街道地震应急预案,成立街道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协调指挥全街道抗震救灾工作。
4.2.2立即向各村社派出工作组,由联系领导带队,动员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群众紧急转移至空旷地带避震。同时,收集核实地震受灾的情况,速报街道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持续做好灾情收集上报工作。
4.2.3搜救人员
组织应急救援队伍配合上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搜救被压埋人员。
4.2.4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
协调配合医疗救护队伍抢救受伤群众,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及时对灾区饮用水水源进行监测消毒,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4.3安置受灾群众
在各类应急避难场所集中安置受灾群众,协调解决供水、供电等设施,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等物资,解决受灾群众吃饭、饮水、穿衣、住宿等问题;在受灾区域设置生活用品发放点,确保生活用品的有序发放;根据需要组织调运、安装活动板房和简易房;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严防火灾发生。救灾物资优先保证学校、卫生院、卫生所的需要;优先安置老、幼、病、残人员,确保其基本生活。
协调应急管理局做好救灾物资调配、转运、登记、发放工作,由淮滨街道办事处研究制定救灾物资发放方案,防止发生物资发放混乱情况。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
4.3.1维护社会治安
协助派出所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加强治安巡逻,增强灾区群众的安全感。
4.3.2加强应急物资管理
加强救灾物资捐赠的组织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环节工作。
4.4 响应结束
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人员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运输、电力、通信和供水设施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应急响应启动机关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第五章 保障措施
5.1队伍保障
淮滨街道办事处成立由年轻干部组成的应急队伍,主要担负灾情信息的快速调查核实,通讯中断情况下的信息报送,街道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指令的快速下达,号召群众紧急疏散撤离和组织开展自救互救等工作任务。
街道人武部组建民兵应急分队,在上级应急救援队未到达之前,主要担负先期抢救生命的任务;在上级应急救援队到达之后,协助和配合各救援队开展抢险救灾。
淮滨卫生小组成立医疗救护分队,在上级医疗救护队未到达之前,主要担负先期抢救生命的任务;在上级应急救援队到达之后,协助和配合上级医疗救护队开展医疗救护。
淮滨供电所成立供电抢修队伍,水利站成立供水抢修队伍,负责抢修和向区直有关单位报告供电、供水设施的受损情况,协助上级抢修队开展紧急抢修工作,尽快恢复灾区供电、供水。
5.2物资与资金保障
办事处按照地震应急工作的需要,配备必要的通讯、供电等应急设施,通过协议代储等方式建立大型救灾设备、车辆保障机制,确保紧急状态下能够开赴现场,支援救灾。储备必要的救灾工具,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所需经费。
5.3避难场所保障
办事处在人员密集地方设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各社区应急避难场所设在各村社文化体育广场、学校操场等开阔地。
第六章 恢复重建
街道党工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协助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章 附 则
7.1预案管理
街道地震应急预案与区级预案实行同步修订与完善,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建立上下协同,分级负责的应急联动机制,并将修订完善后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卫生院、派出所、国土资源所、市场监管所、应急消防管理站、司法所等单位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或专项救援方案,报街道办事处和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街道内小学和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疏散预案和措施,报区教育局和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备案。
各村社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地震应急方案,报街道办公室备案。
7.2预案演练
街道及街道属相关单位、学校、卫生院等人员密集型场所,要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以上地震模拟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查找预案漏洞,完善预案措施。
7.3预案实施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7.4政策咨询渠道
淮滨街道办公电话:0554-5319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