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田家庵区2024年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田家庵区2024年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属各幼儿园(含民办):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前各类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田家庵区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2月28日
田家庵区2024年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实施
方 案
目前,学前资助已列为重点民生工作项目,为切实做好我区2024年学前各类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省、市资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周广路
副组长:疏金都
组 员:许继永 陈亚云、时慧伟
办公室设在学生资助中心。
二、 资助对象及标准
资助对象为区属幼儿园在园脱贫困家庭幼儿、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户子女、农村低保、城市低保、特困供养儿童、孤儿、残疾学生、残疾人困难家庭学生、烈士子女、边缘低保户、事实无扶养人幼儿、突发事件造成困难家庭学生等其他各类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分春、秋学期打卡发放。
三、 资助程序
(一)做好资助政策宣传
各校(园)要牢牢把握招生时、报到时、毕业时三个关键时间节点,通过公告、微信、一封信等形式,开展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的资助政策宣传。
(二)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各校(园)要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教[2019]2号)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公示规定程序进行认定,做到校级、资助中心两级审核及认定。
(三)及时资助
学前各类困难形式资助分春、秋学期打卡发放。 经幼儿园按规范程序认定后,按照及时把600元打卡发放到位。
四、 园内资助
公办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民办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比例的资金,用于困难学生园内资助。园内资助资金优先考虑获得政府资助的各类困难学生,再考虑其他一般困难学生,做到应助尽助。园内资助资金按照“园内制定的实施方案”规定的金额进行资助,所有佐证凭证一式两份,上报区资助中心一份。
五、 工作要求
1、做好系统的应用工作。各园要安排专人负责系统的填报应用工作。“安徽省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按照区学生资助中心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把在校所有学生信息录入系统,并在系统比对出建档立卡学生的基础上再录入资助金额,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各校(园)要按照计财科Q群和田区学生资助Q群里通知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3、学前资助已纳入民生工程,是省市必查项目,各幼儿园要认真对待资助工作,严格工作程序,严格 资助标准,对资助工作中存在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行为 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各园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幼儿园学前资助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安排具体经办人,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认定程序等),并认真开展好学前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2698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