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公园街道2025年残枝枯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
为切实做好我街道2025年残枝枯叶清理工作,实现全街道全年全域“零火点”目标,经研究,特制定《公园街道2025年残枝枯叶清理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公园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9日
公园街道2025年残枝枯叶清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街道2025年残枝枯叶清理工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方案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然而,城市绿化过程中产生的残枝垃圾成为城市环境的一部分,有效处理残枝枯叶,成为了促进城市环境卫生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
二、工作目标
为切实保护大气环境,减少大气环境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预防空气污染指数持续走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田家庵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响应工作要求。辖区内禁止一切燃烧残枝枯叶等行为。
三、实施方案
(一)宣传动员阶段
1.制定和完善方案。省气象局继续对全省秸秆焚烧火点实施卫星全年全天候监测,监测结果每日在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开。为此,各社区即日起要制定残枝枯叶清理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安排残枝枯叶清理工作,完善禁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实现禁止焚烧工作全覆盖。
2. 加强宣传教育。各社区要把宣传工作贯彻始终,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提高残枝枯叶清理禁烧的自觉性。
(二)全面实施阶段
严格按照逐级分片包干和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实行社区干部包网格,实现残枝枯叶清理禁烧无缝隙监管。包保人员实行巡查和值班制度,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残枝枯叶现象。街道残枝枯叶清理禁烧工作督查组不定时深入各社区进行督查,发现残枝枯叶清理焚烧烧现象,对所在社区做到快处理、快通报。
(三)总结验收阶段
到12月末,街道将根据环保部卫星监测情况,结合省、市、县督查组督查情况,对各社区全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对残枝枯叶清理禁焚情况进行验收。对禁烧效果差的社区予以通报批评。
四、具体措施
一、自方案实施之日起,严禁在辖区内露天焚烧残枝枯叶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污染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二、凡在辖区范围内露天焚烧残枝枯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将处以罚款。对单位将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三、环境保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妨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单位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禁止焚烧残枝枯叶等物质的监督管理,制定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努力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五、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焚烧残枝枯叶等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市级环境保护部门对投诉举报,督查抽查发现的焚烧残枝枯叶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五、几点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社区对辖区内残枝枯叶清理禁烧工作负总责,各社区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确保秸秆禁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做好信息反馈。街道残枝枯叶清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派出督查组对全街道残枝枯叶清理禁烧工作进行全方位督查,对禁烧工作责任不落实、不到位、出现着火点等管控不力的,对社区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街道残枝枯叶清理禁烧组全天候不定时督查,杜绝出现禁烧死角,对出现的焚烧现象及时登记,并报街道应急办公室及时备案。办公室对督查情况要及时编发简报、通报,形成良好的互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