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2017年度创森工程流转土地造林存量第三方核查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8-01-17 00:00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起草依据

根据《安徽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造林实绩核查验收实施细则》、《安徽省造林技术规程》等文件,结合阜阳等地实际做法和乡镇反映情况,起草本《第三方核查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17年11月中旬区创森指挥部安排农林水利局、财政局、审计局组成复核组,对乡镇上报的流转农村承包土地造林面积抽查复核30%,全区存量流转农村承包土地造林合格率为87.5%。但由于抽查不能反映全区流转土地造林情况全貌,简单支付资金会引发造林主体间的攀比矛盾。为支付2017年度流转土地造林补助提供合理依据,制定2017年度创森工程流转土地造林存量第三方核查实施方案。并经2017年12月25日区林长制工作会议讨论,区农林水利局起草了《第三方核查方案》,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三、主要内容

(一)核查目的。自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创新中国成立家森林城市以来,区委区政府鼓励公司、大户等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参与成片造林。至2017年底,全区经营主体流转土地面积已达9850亩,需要支付土地流转补助资金985万元。但由于2015年石姚湾洪灾等原因,在检查、复核中发现,流转土地造林存在改种粮食作物、开挖水塘、随意抛荒等现象,简单依据乡村上报汇总数据支付流转土地造林补助,不利于长期巩固造林成果,可能引发新的矛盾。为支付2017年度流转土地造林补助提供合理依据,根据阜阳等地采取通行做法,采取第三方核查的方法,对2017年存量流转土地造林面积进行核查。

(二)核查对象。全区2013年至2016年造林主体经乡镇同意流转农村承包土地的成片造林,在2017年度保持存量的成片造林。

(三)核查办法。1、采取全面核查乡镇自查验收资料和现场实地丈量相结合的办法。实地查看相关原始资料,包括造林树种、土地流转合同等。2、造林面积和长度使用GPS进行测量,对1亩以上成片造林,实行100%比例全面实地丈量核查。最大允许误差±5%。3、造林成活情况采用抽样行和抽样方相结合方式进行测算。最大允许误差±5%。4、分别填写造林面积、合格面积、改种(养)面积登记表,由核查人员、乡镇和行政村负责人签字确定。

(四)成果提交。依据《安徽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造林实绩核查验收实施细则》,造林密度符合《安徽省造林技术规程》要求,对造林起始面积1亩,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为合格面积,造林成活率84%—41%为需补植面积,造林成活率40%以下的为不合格需重新造林面积,全面提交核查成果。重点提交以下成果:1、核查提交流转土地面积,作为创森造林面积的原始依据;2、核查提交造林合格面积,作为兑现创森土地流转补助的依据;3、核查提交造林不合格面积,作为部分兑现造林补助和补植、重造的依据;4、核查提交改种、挖塘、抛荒面积,作为不予兑现造林补助的依据。5、核查提交宽度5米以内的道路、排灌沟渠面积,作为允许计入造林面积设施的依据。

(五)组织实施。1、选择第三方机构。采取公开询价方式,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曾经为我区提供林业二调技术服务的、具有——级资质的合肥沃野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核查单位。经询价总价约4.5万元。2、区级组织协调。农林水利局牵头,区财政局、审计局配合,成立核查工作组,全程监督指导,开展第三方核查业务。3、乡镇负责落实。乡镇分管负责人牵头,农业综合站、林业站、相关村负责人全程陪同第三方核查,并由乡镇分管负责人,村负责人对第三方核查结果签字认可。4、区、乡镇、村对第三方核查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第三方核查顺利进行,及时提交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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