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卫生】国庆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9-11-28 00:00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 总  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我街道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街道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中涉及的应急医疗救援工作,另行制定有关预案。

1.5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街道办事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街道办事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部及其主要职责

街道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街道办主任任总指挥,街道办分管副主任任副总指挥,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指挥部组建若干工作组(包括综合协调组、预防控制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宣传动员组),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统一调配本部门的人力、财力、物力,应对突发事件;各社区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突发事件的报告及相关工作。    街道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组织和动员辖区力量,做好和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和协调;监督检查辖各部门、各单位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评估和总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完善预案;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培育社区服务民间组织,组织开展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

    2.2 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各项技术方案;负责确定监测点、监测网络及预警系统,及时掌握事件动态;负责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应急机动队做好患者医疗法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及实验检测、感管工作;对事件现场进行卫生学处置,确保卫生防病和医疗救治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2)派出所:及时封锁可疑区域,负责做好疫点、疫区现场的治安管理工作;搞好交通疏导,保障疫情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疫区;对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不予配合的,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3)财政部门:确保全街道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需资金,落实各项应急物资专款,拨付应由街道办事处承担的突发事件病人的应急诊疗费用。

(4)党政办:把握宣传报道口径,引导正确舆论导向,保证社会透明度;负责做好群众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市民自我防范能力。

(5)民政办:负责困难地区、困难群众(包括外来流动人员)的生活救助工作。做好国内外团体、个人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捐助事件的预防控制工作。

(6)市场监督所:依法开展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市场的监管,把好市场准入关,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负责对除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其他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保证产品质量。

(7)环保所:负责全街道范围内水环境、大气环境的监测和医疗废水、废气、废弃物品安全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3 监测、预警与报告

3.1监测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国家统一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体系的建设要求,包括:法定传染病和突发事件监测报告网络、症状监测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开展突发事件的监测工作。

3.2预警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突发事件预警系统,建立健全预警报告制度,根据预警等级,制定监测计划。在日常工作中,定期召开卫生室负责人会议,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分析,并及时发出预警;在各类突发事件易发季节到来之前,收集监测和报告资料,全面分析预测,做出预警报告,提出防范措施;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对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跟踪监测,掌握其变化情况,对可能出现的趋势和问题及时进行预警。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物特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

3.3报告

3.3.1 报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1)报告责任单位

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各类门诊部);

③有关单位:主要包括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各社区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

(2)报告责任人: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领导、医务人员,个体执业医生和突发事件发生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3)报告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和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责任向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其隐患,有责任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3.3.2 报告内容 

突发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1)首次报告:必须报告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威胁和影响、报告联系单位、人员及通讯方式。根据已掌握的情况,尽可能报告事件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数和死亡人数、分布区域及可能发展趋势。首次报告要突出快字,用最短时间向责任单位报告。

(2)进程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在进程报告中即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首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进程报告要突出新字,体现事件进程中变化的因素。

(3)结案报告:突发事件结束后,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结案报告要突出全字,要对突发事件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3.3.3 报告程序和时限 

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责任单位和个人必须在2小时以内,将情况上报。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责任单位和个人必须在6小时以内,将情况上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重特大传染病疫情。

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4 应急反应

4.1应急反应原则

发生突发事件时,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同时,要遵循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要根据不同类别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对势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应及时升级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件,应相应降低反应级别,以及撤销预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要采取边处理、边抢救、边调查、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对在学校、区域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等发生的突发事件,要高度重视,可相应提高反应级别,确保突发事件迅速、有效控制,维护社会稳定。

未发生事件的社区、企事业单位接到突发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

4.2 应急反应措施

  4.2.1启动应急预案 

当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卫生计生部门立即向街道办事处提请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街道办事处决定启动预案后,向区人民政府报告。

4.2.2 工作程序 

应急处置工作应按照本预案和分类工作方案规定的程序,科学有序地进行,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1)调配应急人员、物资。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在全街道调集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开展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置工作。

(2)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理队伍到达现场后,尽快制定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及时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送检,尽快查找致病原因,确定传染病类别、救治、防控等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传染病管理。

(3)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经街道办事处报请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宣布为疫区;经省政府批准,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4)采取控制措施。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别和应急处理需要,按规定采取以下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易感人群应急接种、预防服药、疫点消毒、水源保护、污染食品、职业中毒事故物品的追回和封存。

街道办事处依法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

社区有关单位根据街道应急指挥部的意见,组织落实辖区内的预防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5)开展群防群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街道办事处以及社区应当组织力量,团结协作,群防群治,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居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6)开展医疗救治。按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启动医疗救治网络,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人分别管理,对疑似患者及时排除或确诊。做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垃圾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同时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发病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除规定不能接诊外)。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关的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方案进行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工作。对新发现的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

(7)组织技术培训。对新发现的突发性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应及时组织开展相应的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处置能力。

(8)督查与指导。指挥部开展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等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9)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知识宣教,开展心理应激和危机干预工作,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

(10)维护社会稳定。公安、工商、质检等机构要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11)进行事件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患者救治概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和社会心理评估等。

5 善后处理和经费、物资保障

5.1责任追究

对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2 抚恤和补助

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补恤;对参加应急处置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制订合理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5.3 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置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5.4 经费和物资保障

  5.4.1 经费保障 

突发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所需经费由街道办事处给予充分保障,并合理安排使用。经费包括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要的仪器设备、交通通讯工具、药品、医疗用品、防护用品、事件受害人的紧急救治费用、困难群众(包括外来人员)防治费用、急救人员防护费以及医疗废水废物处理处置费用等。

5.4.2物资保障 

街道办事处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地制定本辖区应对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计划。

6 附 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6.2 预案实施的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