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东街道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3-07-27 00:00信息来源:街道纪工委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整治党政机关、党政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及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违规取酬等有关文件精神,田东街道按照《关于在全区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进一步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进一步开展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三个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现汇报如下。

为了开展好此项整治工作,街道党工委及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并对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个人自查申报及承诺进行专题安排,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对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通过全面安排部署,使全体工作人员明确了任务,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街道现有4名在编工作人员,通过填写个人自查表,单位党组织审核,田东街道机关无违规经商办企业,党政领导干部未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包括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无党政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到企业违规任职,包括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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