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赋能人居环境整治 人大履职绘就和美乡村新画卷
今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学习“千万工程”成功经验,立足法定职能,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专题调研监督,找准法治层面堵点难点,以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乡村环境治理,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注入人大力量。
深耕专题调研,找准环境整治法治短板。区人大常委会统筹力量,运用实地走访、座谈访谈、入户调研等形式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全面摸排辖区4个乡镇28个行政村人居环境现状。系统梳理制度供给、执法监管、群众法治意识、多元共治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厘清部门、乡镇、村级权责边界,剖析“重建设、轻管护”等现实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完善政策举措提供翔实参考,推动整治工作从行政推动向法治保障转型。
用好监督利器,推动整治任务落地见效。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代表专题视察、召开专题询问等方式,紧盯资金保障、设施运维、政策落实关键环节。将农村人居环境法治化落实纳入监督视野,推动用好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法治手段,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健全督查整改销号闭环。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合法性审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破解管护缺位、职责交叉等治理难题,巩固厕所革命、污水治理等攻坚成果。
汇聚代表力量,激活基层共治内生动力。组织人大代表深入乡村一线察实情、听民声,把群众对环境整治的诉求转化为人大监督议题。支持推广积分制、村规民约等自治模式,助力“三治融合”落地见效。引导代表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精神走进田间地头,扭转“整治是政府的事”的片面认知,带动群众主动参与环境维护,构建起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社会协同的人居环境多元共治格局。
下一步,区人大常委会将持续立足人大职能,紧盯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补齐法治建设各环节短板,充分调动多方治理力量,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法治淮南、平安淮南建设贡献人大智慧。(区人大办 吴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