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首页信息 > 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田家庵区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成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田家庵区人民政府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11-04 16:13
字体大小:【    】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全区工程系列技术人才初级职称评价工作,拟成立田家庵区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需请各有关部门推荐评委候选人,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评审委员会评委报名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候选人所应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一定权威性和知名度;

(四)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政策,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身体健康,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自始至终参加评审工作;

(六)须在职在岗,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取得职称未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以及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行政领导,一般不列入评委库成员人选。

二、推荐条件

请各单位根据评委候选人条件,结合实际,广泛、择优推荐评委候选人(名额不限),并协助做好资格审查等工作。被推荐人选需按要求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加具推荐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后,附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需经主送单位核实原件后,注明与原件相符等字样,否则视为无效。上述推荐材料请于11月8日前报送至区政府前楼407办公室。我单位对各单位推荐的评委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核后,结合实际择优选择评委人员。

附件:田家庵区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入库人员推荐表.docx

田家庵区人社局    田家庵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