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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征集社会化拥军企业、个体经营户、社会组织的公告

文章来源:田家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3-07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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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企业、个体经营户、社会组织:

为广泛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激发广大群众、企业及社会各界爱军拥军热情,为现役军人、军人家属和退役军人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提升广大现役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获得感、尊崇感,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现面向全区各领域广泛征集拥军组织名录,建立覆盖衣、食、住、行、用等各行各业在内的社会化拥军名录库。具体如下:

一、征集原则

坚持以“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得实惠、军人职业受尊崇、拥军单位获效益”为宗旨,以“自愿参与、志愿服务、联盟联动、合作共赢”为准则,为广大现役军人、军人家属和退役军人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形成爱国拥军服务品牌效应,共享拥军成果,全面提升田家庵区双拥工作水平。

二、征集范围

凡有意愿为现役军人、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优惠优待服务的宾馆、商场、超市、加油站、影剧院、房企、医院、运输、体检、养老、康复、保险、书店、饭店、理发店、药房等行业,均可报名参与。

三、报名要求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守法诚信,信诺履约,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二)合法注册、证件齐全、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拥军优属工作。

(三)社会组织应是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或基金会。

(四)自愿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优待优惠服务。优先招聘退役军人、军属、优抚对象;积极参加慰问、捐赠等活动。

四、择优推介

凡报名参加的拥军企业、个体经营户和社会组织,经田家庵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入选田家庵区社会拥军名录,悬挂“拥军企业”、“拥军门店”、“拥军社会组织”标识,实施动态化、规范化管理。择优推荐市级社会化拥军名录,结合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工作,适时分批次向社会公布,广泛宣传报道拥军企业、个体经营户和社会组织拥军优属先进事迹,强化爱国、诚信形象,提高知名度。

五、报名方式

企业、个体经营户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社会组织提供民政部门办理的《登记证书》,履约信用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向田家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并填写《田家庵区拥军企业(门店)、社会组织审核登记表》。

六、征集时间

征集自2023年3月7日起截止到2023年3月24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云  郭楠    电话:2698240  2698983

附件:田家庵区社会化拥军企业、门店信息登记表.doc

田家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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