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首页信息 > 通知公告

田家庵区2024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清单(第一批)

文章来源:区发改委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4-28 19:02
字体大小:【    】

按照省、市统一安排,今年我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共安排10大类50项内容,现将第一批10大类30项内容向社会公开,内容如下:

一、促进就业类(2项)

1.目标任务: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新增城镇就业6200人左右,“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数量达到城市社区的60%,实现全区55个城市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的建设标准。

牵头部门:区人社局。

2.目标任务:实施放心家政行动,培训家政服务人员2000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700人。

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二、社会保障类(2项)

3.目标任务:加强城乡低保人员和特困人员生活保障,规范确定和调整低保标准。

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4.目标任务:推进农村敬老院运营服务能力提升,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对公建公营敬老院平均每年每院5万元的奖补资金,推动建立敬老院运营管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三、困难群体救助类(10项)

5.目标任务: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14人次。

牵头部门:区工会。

6.目标任务: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759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

牵头部门:区残联。

7.目标任务: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70人(次)。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32人。

牵头部门:区残联。

8.目标任务: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316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牵头部门:区残联。

9.目标任务: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154户,支持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不少于1个。

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10.目标任务:加强困难大病患者救治,救助恶性肿瘤、心脏大血管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困难患者3名。

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11.目标任务: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全部提高到86元/月。

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12.目标任务:全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450件,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

牵头部门:区司法局。

13.目标任务:分类资助低收入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实现应保尽保;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分别按不低于80%、75%、60%的比例给予救助,实现应救尽救。

牵头部门:区医保局。

14.目标任务: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十四五”期间区级基础标准按照年增幅不低于上年的5%动态调整,2024年全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提高到1300元/月,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

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四、教育惠民类(3项)

15.目标任务:实施“安心托幼”行动,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5%;全区新增托位630个,千人口托位数达4.86个;2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牵头部门:区教体局、区卫健委。

16.目标任务: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对100间中小学教室光环境进行改造。

牵头部门:区教体局。

17.目标任务:积极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开展困难学生资助;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不少于99人次,开展中小学资助173人次。

牵头部门:区教体局、区残联。

五、卫生健康(3项)

18.目标任务:实施健康口腔行动,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3-6岁儿童涂氟项目完成5437人,6-9岁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数完成3603人。

牵头部门:区卫健委。

19.目标任务: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以上和95.5%以上。

牵头部门:区卫健委。

20.目标任务:实施农村地区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500人次宫颈癌筛查服务。

牵头部门:区卫健委。

六、环境保护(1项)

21.目标任务: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

七、交通出行(2项)

22.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14公里。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23.目标任务:实施便民停车行动,新增城市停车泊位650个。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八、文体服务(1项)

24.目标任务: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对文化和旅游市场消费实施补助。

牵头部门:区文旅局。

九、城乡建设(4项)

25.目标任务: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200个。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区发改委。

26.目标任务:稳步推进城市危旧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城市危旧房92间,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2个。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27.目标任务:加强无物业住宅小区管理,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28.目标任务:推进“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巩固治理成效。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十、公共安全(2项)

29.目标任务: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20批次。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0.目标任务: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1家 “食安名坊”,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