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 〔2018〕 4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26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发〔2024〕1号)(以下简称《考核细则》)、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记功奖励工作的通知》文件(淮人社发〔2025〕 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度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记功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和记功奖励范围
年度考核和记功奖励的范围为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和记功奖励,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年度考核内容、方法、档次、程序和结果运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方法、档次、程序和结果运用等按照《考核细则》有关要求执行。
三、年度考核优秀比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20%。事业单位存在《考核细则》第二十四条或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事业单位存在《考核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一般不超过15%。对单位较小、人数较少的事业单位,在不突破总体优秀档次比例前提下,可由主管部门集中统筹确定和使用优秀比例。
四、年度考核其他事宜
(一)拟提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的事业单位,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区人社局批准后执行。申报材料须附符合提升优秀比例情形的相关佐证材料。
(二)受到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年度考核有关事宜,分别按以下规定执行: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受到处分的,其年度考核结果按该规定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受到党纪处分的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受到政务处分的,其年度考核结果按照《印发〈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定〉的通知》(皖纪发〔2022〕5号)执行。
(三)年度考核结果运用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和《考核细则》等规定执行。
五、记功奖励申报条件、申报程序
(一)申报条件
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队伍建设实际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奖励工作,记功奖励一般以年度或者聘(任)期为周期,以年度考核、聘(任)期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奖励应满足以下条件: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上年度给予记功奖励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重复记功,考核优秀年度重新进行计算。
2.给予工作人员记功奖励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2%。
3.对于工作人员较少的事业单位,确定奖励比例(名额)有困难的,可由主管机关或者区人社局集中调控、统筹使用。
(二)申报程序
1.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各事业单位提出拟记功奖励人选名单,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区人社局评议推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并作出记功奖励决定。
2.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全面考察拟推荐的记功奖励对象,并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涉及领导人员的,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事先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予以公示。
六、时间安排
(一)年度考核:各单位于2025年2月28日前申报提高优秀档次比例,填报《淮南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附件1),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区人社局核准,并于2025年3月20日前将年度考核结果(包括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考核结果的说明)报区人社局备案。
(二)记功奖励:事业单位按要求填写《淮南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附件6)、《淮南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情况汇总表》(附件7),并提交推荐申请报告、推荐记功奖励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证明材料,于2025年5月31日前报送至区人社局。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做好2024年度年度考核和记功奖励工作,增强激励约束作用,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干事创业热情。
(二)严格标准,客观公正。事业单位要根据聘用合同、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制定具体的考核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考核内容、标准、方法、程序等要求,客观公正地对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价,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对拟记功奖励人员,要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记功奖励的严肃性。
(三)考用结合,强化运用。各单位、各部门应当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持续做好考核“后半篇文章”,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考核工作的单位,须向区人社局作书面说明。
联系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府407办公室),联系电话:0554-2698073。
附件:1.淮南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
2.淮南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淮南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核备案呈报表
4.淮南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
5.淮南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以及非试用期不定等次人员名册
6.淮南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
7.淮南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情况汇总表
田家庵区人社局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