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长治久安,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基层组织选举,违规插手公共事务、侵吞集体资产资源,横行乡里、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二)在自然资源领域,实施非法占地、盗采滥采、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迫交易的“沙霸”“矿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三)在城市街道、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称王称霸、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强拿硬要的“街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四)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等行业领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的“市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五)“裸聊”敲诈、“套路贷”、恶意索赔、软暴力催收、负面舆情敲诈等涉网黑恶犯罪线索。(六)黑恶势力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线索,对在校学生实施的敲诈勒索、“校园贷”“套路贷”、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线索。(七)黑恶势力以暴力、要挟、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控制和垄断殡葬服务或丧葬用品交易,欺压同行、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渠道
(一)田家庵区扫黑办 电话:0554-2601590邮寄地址:田家庵区国庆中路128号田家庵区扫黑办(二)田家庵公安分局扫黑办 电话:0554-6938278邮寄地址:田家庵区洞山东路100号田家庵公安分局扫黑办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及证据线索;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鼓励实名举报,核查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田家庵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11日